|
佛山市人大代表方明的“溺爱百姓养刁民”论实在不值一哂。其一,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不是愿宠溺就宠溺愿打骂就打骂的孩子。其二,有多少百姓得到溺爱了?反倒公权力侵占私权利的现象屡见报端。这个“刁民论”有点刁,说话的立场也有问题。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1月9日上午,在广东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本报今日A22版) 尽管方明女士拥有人大代表与人民教师的双重头衔,但我们不得不给其二字评价:无知。看看她的言论,一点都经不起推敲。其一,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不是愿宠溺就宠溺愿打骂就打骂的孩子。其二,有多少百姓得到溺爱了?反倒公权力侵占私权利的现象屡见报端。套用诸葛亮舌战群儒时的话,可以这样让她闭嘴:小儿之见,不足与语,请勿复言! 方代表的话虽然不值一哂,却从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人大代表究竟该替谁说话? 必须承认,这是个略显脑残的问题,“人大代表人民选,选了代表为人民”早已成为最基本的政治常识。 也必须承认,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看看方代表的言论,非但没有半点站在百姓立场为民争利的样子,反而以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强烈要求政府对百姓“狠一点”。这让人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合着老百姓选你做代表不是为了“倾听群众的意见,积极向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而是压抑群众的声音、堵塞群众的诉求、批评群众的意见? 还必须承认,像方明这样的人大代表并不鲜见。历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的“两会”上,我们都能见识类似的“雷人”听到类似的“雷语”。譬如有的代表为开发商喊冤,认为高房价合理,不该人人有房;有的代表提倡教育不公,认为高考时可以用金钱弥补分数的不足;有的代表反对百姓上访,认为80%的上访者都是无理取闹……林林总总,形形色色,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不替老百姓说话。 这些人大代表不替老百姓说话,原因可能有很多。本着善意的角度,我们权且认为方明代表这一类出自见识浅薄。譬如她说“客观上必须承认,政府是一个管理机构”,“政府满足了市民不合理的要求,这才是溺爱”。这些话貌似有理,但明显缺乏思考深度。当前各级政府都在努力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而这种定位是建立在一个基本观点之上的:人民并不缺乏教养与素质。如此,自然不存在教育不教育的问题。另外,转型期存在许多问题,别说百姓的不合理要求,就是正当诉求有些也很难实现,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在为民争权时寸步不让,有多大能力使多大能力。 不管怎样,不替百姓说话的人大代表都不能算作真正的人大代表,对这类在其位不谋其事的人就该一脚踢出去,让代表队伍纯洁起来,健康起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