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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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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临近,市教育局重申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从事有偿家教,师德认定不合格



  本报讯 1月10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寒假临近,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老师,经查实后本学期师德认定“不合格”。
  临近中小学生寒假,不少家长又开始给孩子报各种补习班,而各种培训机构又开始以在职教师授课为由招徕学生。而学生补课也已经成为趋势,且愈演愈烈,一个孩子报三四个班都是常事。
  为维护我市广大教师的良好形象,让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潍坊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寒假前,各中小学要召开专门会议,明确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具体要求,并与每位教师签订严禁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把“不出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写入对学校、校长的考核内容,把“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列入对教师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师德考核、业绩评定、职称评聘等各个方面。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要积极动员组织教师通过家访、电话联络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家长对孩子教育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寒假期间及开学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对于举报事项进行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当事人学期内师德考核即确定为“不合格”等级,并通报全市。对因教育不到位,致使发生有偿家教的,要从严追究校长责任,对其本人和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791010,8795229;举报信箱:xxwgjb-wf@163.com。
      (记者 张蓓 通讯员 王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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