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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事件中有着必然的因素。资方如此随性的表现,实则是对劳方权利的不重视使然。在权利的对等博弈中,劳方太过弱势,从而使自己的主张难以得到申诉。不但合法的权利都无以保障,更遑论边际性的诉求。
深圳龙岗金林实业有限公司在年会上要求中奖者必须喝足一定量的啤酒才能兑奖,这让中奖员工吴保志难以接受,最后中奖但无法兑奖。令人惊讶的是,在维护自身权益过程中,吴保志又被公司开除。 (本报今日A15版) 小小中奖事,人生大戏台。中奖引发的悲剧,谁也没有料到会这么严重。刚开始还处在中了头奖的兴奋中,结果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但奖品没有了,连工作也丢了,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 对于围观者来说,这很幽默,却黑色而荒唐。你很难明白,当事公司设置“奖品加饮酒”这样的规定,究竟是出于营造氛围,还是有意设置障碍。但从后续的表现来看,后者似乎大于前者。设立奖品的目的,就是激励与鼓舞,而喝酒不过是权利性尊重而不是义务性胁迫,很显然资方完全无视程序正义,也就没有结果公平。 如果不是企业方面侵权在先,也没有劳方维权在后。在企业方面看来,自己定的义务条款没有得到实现不说,反倒因为被诉之于警方和报之于媒体,使其面子大失,恼羞成怒之下就采取了“极刑方式”,但其情不可谅,其理也不通。 偶然的事件中有着必然的因素。资方如此随性的表现,实则是对劳方权利的不重视使然。在权利的对等博弈中,劳方太过弱势,从而使自己的主张难以得到申诉。不但合法的权利都无以保障,更遑论边际性的诉求。 可以看出,即便“用工荒”悲情而撩人,但依然无以从根本上解决整体权利上的弱势。这是环境使然,并受体制性的障碍所束缚。如果从法律保障、个体意识、执行力上,都不能给予劳方更大的权利支持,对资方有更多的义务界定,那么这种一边倒的情况,就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喜剧变悲剧是当下最令人不齿的社会症结,其治理之法也多老生常谈,比如强化监管、健全工会组织,提高维权意识,加强权力约束和权利保护等等。但从本质上讲,很多问题不在于“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甚至监管层面本身就是违法主体的庇护者。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营造一种良好的用工环境无疑就是奢谈。造成如此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根本在于,全社会都存在“重资轻人”的思维,无论从官方、民间还是企业,都缺乏“人才是最大的资本”这一基本常识,钱驾驭人之上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改变。 思维决定行动。究竟是“以资为本”还是“以人为本”,决定着劳资双方的权利走向。不把观念引导到“人本”之上,那么个体权益要从根本上得到保护,就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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