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人物
 
标题导航
今日生活指数
今日影讯
我市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潍坊首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认定
山东开发出新型智能海洋监测设备
工商总局公布八个严重违法广告
公共场所谨防“门帘扒手”
亚太地区主要股市普涨
我市三天内持续低温
2012年02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失业保险金标准实现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



  本报讯 2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2012年起,当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为当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物价局等三部门通知,我市日前为去年下半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据了解,2011年全年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费用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9%,同比涨幅超过5%,符合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我市享受价格临时补贴的人员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我市享受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为:每人补贴额=600元/月×5.9%×当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根据失业人员的管辖范围,由市直和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负责发放。
  据了解,从2012年起,当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为当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价格临时补贴数额计算公式为:每人补贴额=当季度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当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
              (记者 韩镇)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