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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宁2月15日电 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处置又有了新进展。2月15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的10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广西金河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余阳先,副总经理兼冶化厂厂长覃乃义,安环部部长罗传兴等3人作为主要管理者,疏于管理,应承担法律责任。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厂的曾宜、李四军、毛文明等3人作为股东,疏于管理;高景礼、覃里强、潘国强、杨远等4人作为实际生产管理、具体实施人员,违法排放污水,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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