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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黑哨,牢狱之 ◎足坛反赌扫黑案丹东中院一审宣判 ◎ 陆俊黄俊杰等九人及一公司受处罚 2月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位于鸭绿江畔的丹东中院,再次成为中国足球界瞩目的焦点。黄俊杰、陆俊、万大雪、周伟新等4人分别被判3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吕锋等5人被判6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适用缓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广州市众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被判300万元罚金。 现场 押送警车提前一小时到达,两个审判庭四人先后宣判 2月16日上午,丹东零下十几摄氏度的低温并没能挡住各路记者对本次宣判的关注。早上还不到8点,就已经有三十多名记者赶到丹东中院门前。与上次开庭不同的是,押送几名黑哨的警车提前一个小时就抵达了丹东中院。 在当天首日判决中,曾经的四大名哨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率先接受了法庭的审判。 当天的宣判在丹东市中院的四庭和七庭两个法庭同时开始,因此整个过程简洁高效。法官槌起槌落,就确定了几名被告的量刑。对全部被告的宣判,仅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到昨天上午10点07分,丹东方面的宣判全部结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周伟新、陆俊、万大雪、黄俊杰等4人分别被判3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等5人被判6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适用缓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广州市众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被判300万元罚金。 宣判时,丹东地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球迷代表、其他群众及被告人家属在场旁听。 而提及“黑哨服刑”,人们总会想起第一名被抓和被判决的“黑哨”龚建平。2003年,足球裁判龚建平因受贿37万元而获刑10年(服刑中病故)。 此次“反赌扫黑”案件中,黄俊杰、陆俊、周伟新等“黑哨”的涉案金额看上去远比龚建平的37万多,可为何宣判的刑期却较龚建平短?这是因为在2006年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对裁判员的性质做了明确: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家也不给发工资,属于非国家公职人员。足球裁判受贿被确定为是商业受贿,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这一定性的改变,最终让黄俊杰、陆俊、周伟新、万大雪等人“受益”。 回应 万大雪当庭称要上诉,黄俊杰和律师沟通后暂不上诉 陆俊和黄俊杰两人都在法庭上表示,是否上诉要和律师商量以后才能决定。而万大雪则当庭表示对法院判决的不满,示意要上诉。按照此次一审判决来看,万大雪的刑期比陆俊还要多6个月。 此前,黄俊杰的代理律师刘炜曾表示如果刑期超过6年的话,那么肯定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不过当天下午在前往东港看守所与黄俊杰本人进行了沟通后,刘炜表示目前不考虑上诉,不过也不排除在上诉有效期(10天)内改变主意的可能。 刘炜对记者分析,“如果从法院对黄俊杰本人的判决罪名成立的前提条件出发,7年有期徒刑的刑期是比较公允的一个量刑,但是我强调一点是‘罪名成立’。但是我们为他做出的辩护是无罪辩护,我们认为他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不成立。” 陆俊的辩护律师张旭涛律师对法庭的判决也表示有些不满。张旭涛表示,自己对陆俊做的是无罪辩护,但法庭并没有采纳这个辩护意见。不过在量刑上,法庭还是考虑了部分涉案人员的认罪态度和退缴贿款的举动,并部分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 一名涉案人员的辩护律师表示,足坛“反赌扫黑”案件为刑事案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0天内向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请上诉。对于上诉案件,上诉法院应该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于此之前三天通知律师和当事人。如果涉案人员在一审宣判后不进行上诉,那么将进入服刑期,且此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都会被算在刑期之内。(题图为被告人周伟新乘车离开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一民张建强等被告人 铁岭中院明日上午宣判 铁岭中院公开宣判内容 2012年2月18日 8:30-12:00二十一法庭 1.被告单位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被告人杜允琪等18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非法拘禁、妨害公务一案。 2.被告人杨一民受贿一案。 3.被告人张建强受贿一案。 4.被告人李志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 2012年2月18日 13:30-16:30二十一法庭 1.被告人范广鸣、冷波等13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2.被告人王鑫、刘心斌、刘彤开设赌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3.被告人王珀、丁哲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一案。
◎网友声音 必须把球场净化一下 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足坛反腐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足球腐败案一审宣判,陆俊等人得到惩罚,这注定是中国足球历史性的一天,一方面标志着两年多的足球反腐打假终于有了成果,另一方面也表明反腐斗争只是取得阶段性胜利,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足球腐败案因涉案人多、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力大而受到各方关注。人们不仅关注司法机关如何清除足坛蛀虫,为中国足球、中国体育建章立制,更关注反腐案如何为中国社会其他行业反腐树立样板,借以完善中国的司法制度。 从当年的渝沈之战、甲B五鼠到龚建平案,再到地下赌球肆虐侵蚀中超联赛,中国足球一度在泥沼中越陷越深,但相应的处罚却基本局限于行业内部。即便是龚建平最终被判刑10年,但其他未主动交代的裁判却在行业规则的“庇护”下安然无恙。这让中国足球反腐近乎夭折,让“赌徒”们更加胆大妄为;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司法介入终究是一大进步。2009年8月25日,反赌扫黑专案组成立,标志着司法介入的升级。时至今日的一审宣判,更多带来的是司法制度层面的完善。当然,作为世界第一运动的足球又是极为复杂的,世界范围内的假球黑哨就是有力的佐证。这也充分证明,此次审判只是阶段性胜利,足坛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如何建立一个足球反腐长效机制,使法制监督和司法介入成为常态,将成为主管部门眼前的重任。 新华社记者 公兵 何军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2月18日开庭宣判。18日虽然为周六公休日,但在以往,休假日开庭宣判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备受人们关注的杨一民、张建强等被告人将在当天上午进行审判。而由于铁岭受审人员比丹东要多,因此,铁岭市中院公开宣判反赌案件将耗时一天。 等两地法院公开宣判过后,南勇、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等前足协中高层的相关案件,也将进入公开开庭审理阶段,至于具体的时间表,最快将在本月下旬宣布。与丹东中院连发5张公告不同的是,15日下午2时左右,铁岭市中院只贴出了一张公告。 陆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涉案金额:81万元人民币 案情:涉嫌操纵7场比赛,涉及4家俱乐部,同时作为中间人操纵了天津泰达与广州松日的比赛。 黄俊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并追缴全部贿金。 涉案金额:148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 案情:先后20次收受6家俱乐部的贿赂;在两场国际友谊赛中接受周伟新的贿赂。 周伟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涉案金额:84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 案情:多次行贿和受贿,曾收受多支球队的钱物。 万大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 涉案金额:94万元人民币 案情:2003年至2009年间,利用执法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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