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广而告之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为自保,吴英狱中检举高官 |
◎检举约十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受贿,目前三人已落马 ◎曾经中国最年轻的女富豪二审因集资诈骗罪被判死刑 |
|
|
吴英在法庭上接受审判。CFP供图 |
|
|
|
吴英案过程 ●2007年3月16日,吴英被逮捕。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
2月21日,据媒体报道,为求立功自保,浙江省东阳市被判集资诈骗罪的吴英在狱中检举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目前已有3人落马。1月18日,浙江省高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复核此案。 三名高官已经落马 吴英在东阳叱咤风云时,围绕吴英的各类传说从未间断,包括“东南亚军阀妻子”、“股坛圣手”等等。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说,他曾多次讲,吴英不过是一个普通农民家的女儿,并无其他背景,坊间从未相信。那时候的吴英年轻富态,举手投足间满是自信,对各类公益事业出手大方,在投资上更是一掷千金,连排的店面房和住宅,数天时间便收入囊中。 案发后,吴英案的走向牵动多方神经,一些人猜测吴英背后是否牵扯到一些官员。 在2009年4月16日的一审判决中,吴英对法庭一言未发。时隔一年多之后的2010年7月,一审判决未下达时,吴英在金华看守所与律师见面时,告诉律师已在监狱里开始检举涉案的一些官员。 为立功保命,她在《检举材料》中检举揭发了多名官员以求自保。据媒体报道,吴英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 据吴英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介绍,吴英书面检举这些受贿人员后,分批、多次通过看守所转交给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已介入其中。 据多家媒体报道,邻近金华的浙江丽水农业银行灯塔支行行长梁骅,因吴英举报受贿而落马。此外,吴英还将湖北荆门市原人大副主任李天贵和原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分行副行长周某供出,两人也因受贿落马。 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曾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吴英一度心如死灰。但随后在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金华市中院开庭二审。吴英的辩护律师二审为吴英做无罪辩护。当时,吴英当庭认罪,承认此前东阳市检察院对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诉。 当时二审结束后,张雁峰律师表示,由于案件重大复杂,具体的二审结果需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但吴英当时当庭认罪的行为并不会对高院的裁决有重要影响。 今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维持原判。 最高法复核死刑案 在控辩双方的诸多争议中,最为激烈的焦点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否存在诈骗。这直接决定了吴英的生死。 二审判决认定,吴英的行为显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集资。 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了吴英集资诈骗案进展情况。孙军工说,吴英集资诈骗案件在一审、二审期间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复核死刑的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该案件作为发生在资金流通领域的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情比较复杂。 最高人民法院在依法复核审理过程中将依照法定程序,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慎处理好本案。 半年注册成立12家企业 1981年出生于浙江东阳农村家庭的吴英,2003年8月用2万元开办美容院起家,2005年3月开办东阳吴宁喜来登俱乐部,同年4月开办理发休闲屋,同年10月开办东阳韩品服饰店;2006年4月成立东阳市本色商贸有限公司,后注资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包括洗衣业、连锁酒店等在内的七家企业,崛起的速度不可谓不快。 她人生的突然转变发生在2006年。在此之前,她是一个还算本分的小生意人。 2006年4月到10月,吴英一口气注册成立了12家企业,其中的8家以子公司名义组成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大部分坐落在东阳同一条冷清的街道上。吴英的野心是,在这条街上,成立一个以酒店连锁结合商贸的企业,以酒店旅游业带动服务业。 吴英亲自设计的本色概念酒店里,100个房间有100种设计风格,酒店里所需的建材、配饰、家具、家纺都能在她的建材城里买到。在酒店的周围,是规模宏大的网吧、停车场、快餐店、婚庆公司……业务范围互为补充,例如,网吧周围的酒店和快餐店主要是为上网的网民服务的。 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吴英将东阳的一条“冷街”装扮成了繁华的商业街,她预期着这条街道的繁华能带动她在这条街上的物业的升值。 此时的吴英,已经成为媒体关注对象,地方一家媒体对这位“亿万富姐”神乎其神的报道让其一夜成名,义乌、东阳等地民间资金争先恐后流入本色集团,甚至远在温州的银行也抢着为其贷款。 2006年,吴英迅速登上福布斯富豪榜,排名第六,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女富豪。 吴英希望以高利贷盘活这些看得见的实体,再向银行抵押,借得贷款后偿还高利贷,但她始终没有得到来自银行的贷款。 吴英很快吃不消了,资金链接近崩溃的边缘。吴英锒铛入狱,关于女富豪的神话也因此幻灭。
大多数公司并未实际经营 极少有媒体注意到,本色集团成立之前,吴英已负债1400多万元,此后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吴英先后注册了众多公司,成立后大都未实际经营或亏损经营。 按照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吴英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等方法,营造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非法集资7.7亿元,至案发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鉴于被告人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为保护公民的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英的行为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吴英办千足堂、汽车租赁等店时,注册资金仅14万元,已经向俞亚素、徐玉兰等人以每万元每天30元——50元为回报大量借款,远远超过民间借贷利率。 吴英所成立的公司均无法在短期内产生效益,个别经营活动赢利极少,大多数是处于亏损的状况。在明知自己没有投资和经营能力,盲目投标江北地块,造成定金1400万元被没收,在无实际用途的情况下,购买法拉利、宝马等豪车40多辆近2000万元,用集资款买的价值一个多亿的珠宝,为所谓的拉关系随意付给他人130万元。 至于资金的流向,吴英详细地回忆说:“从11个债权人共借款金额为77339.5万元,还本付息38913万元,其他款项均用于公司的投资、经营与管理。其中,用于本色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投资的经营款有10多笔,总额达3亿余元。其余的资金去向还有:珠宝2381万元、期货亏损4731万元、房产投资1800万元、公司汽车购买及相关费用2000万元、所有员工10个月工资2000万元,其他小的资金流向还包括公司公益捐赠、房子租金、交税等。
◎新闻链接 最高法已下发通知 保护合法民间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2月19日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各级法院要妥善审理涉房地产、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并对具体司法政策提出了要求。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最高法在此时发布相关通知属于例行工作,但与当前经济形势和一些热点问题密切相关。 针对民间借贷案件,《通知》中特别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要依法准确认定民间借贷行为效力,正确分析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实质,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要加强对借据真实性的审查,进一步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加大对各种形式高利贷的排除力度和对虚假债务的审查力度。 2011年以来,浙江等地方接连发生民间借贷信用危机,出现了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冲击。 事实上,“融资难、融资贵”促使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在急需用钱时求助于民间借贷。犯集资诈骗罪的吴英就因此在近期被舆论推到“浪尖”。
民间借贷危机频发 应该加强法律规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20日发布了《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民间借贷信用危机频发,加强法律规制刻不容缓。 蓝皮书建议,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主体的监管刻不容缓,制定合理吸收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性规定,充分体现宽松、优惠的导向,还应明确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贷款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制度等。 本报综合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