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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苏省政府获悉,目前江苏省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试行),让一聘定终身的公务员制度,变成“合同工”。这份试行办法,江苏将有望在年内出台。而今年和江苏同步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将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地。 (2月22日《新华日报》) 公务员聘任制提了很多年了,真正实施的历史并不长。深圳在2007年开始试点,可谓拉开公务员聘任制的大幕,随后在广东逐渐铺开。就像试水之初时的情景,眼下随着多个省市相继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社会舆论多半看好,官方自然更甚,似乎铁饭碗就此真的成了瓷饭碗。但自聘任制试点以来,笔者对这一制度能否打破铁饭碗,并不乐观。 聘任制公务员每次聘任期一般为一至五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并取消公务员资格。这也就是说,聘任制要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神话,必须建立在科学、民主、合理的公务员考核机制上,否则,都轻易就考核合格,所谓聘任合同无异于无期限劳动合同了。而这一点,恰恰是笔者最为担忧的。 事实上,就算是委任制公务员,也不能简单等同于铁饭碗。要知道,现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也设立有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一般是一年一考核,其中甚至还明确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这一点,与聘任制事实上并无二异。换言之,在同样的考核机制下,试图通过表面化的用工方式的差异,去对公务员的身份问题产生实质性影响,谈何容易! 进而言之,如果现行的考核机制不能在激发公务员积极性上充分作为,不管公民以何种身份进入公务员序列,他们的饭碗依然很铁,公务员终身制的有关问题也就得不到有效根除。 笔者认为,现行考核机制最大的缺漏在于忽略了民意。可以想象,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如果总由单位、领导,甚至其自身自说自话,而将其服务对象——群众,冷落在一旁,对公务员的考核很难说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但凡了解公务员考核程序者都知道,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基本都是走过场,只要不出现法定的严重的违法违纪情形,考核基本都是合格甚至优秀。这也是过往公务员终身制的关键所在。 当然,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对官员考评上,引入或加大了民意权重。这是一个可喜信号,有必要重视、推广和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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