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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今年公务员招考具体职位及计划 ◎市人社局提醒,不举办不授权任何辅导班 2月24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fhrss.gov.cn)和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公布了我市2012年公务员招考具体职位及计划,多数要求大学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少数职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县市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最多,招考计划为193人,占我市招考总数的一半左右。 县市区招考人数最多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在2月24日上午公布的潍坊市公务员具体录用职位和招考计划中,记者看到,今年共分为市直机关、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县市区、地税、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检察院、法院等多个类别。总人数在400人左右,其中以县市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人数最多,计划193人。 在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方面,县市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多数职位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他如市直机关、人民警察、地税、检察院、法院等都要求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据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公务员考试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县级(乡镇)机关相同职位的,只报县级(乡镇)职位,不报具体单位。 选调生笔试合格线 将单独划定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以前(含)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的选调生,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时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的,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报考职位取消的 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用人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潍坊市其他职位。 2012年潍坊市公务员录用计划 潍坊市地税系统招考10人 潍坊市市直机关招考37人 潍坊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16人 潍坊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33人 潍坊市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25人 潍坊市县市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193人 潍坊市检察院系统招考18人 潍坊市法院系统招考41人
备注:具体招考计划及职位以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为准。 特别提醒 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笔试科目为三科 2012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3月24日、25日两天,3月24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月24日下午14:00—16:30申论;3月25日上午9:00—10:30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或限制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 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辅导班 据介绍,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基层工作经历日期 截止到今年3月1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3月1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因弃权出现职位空缺 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体检不合格等情况 致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范围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潍坊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潍坊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翻译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含笔译和口译)。笔试总成绩按申论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专业科目考试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 报考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潍坊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安全监督职位的人员在体检时执行特殊标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工作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虞河路与北宫街交叉路口以东100米路南),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08房间。政策咨询电话:0536-8279191 8279225;技术咨询电话:0536-8272090。 本报记者 韩镇 实习生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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