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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民警:除了自杀没别的出路河南方城检察院回应传闻称是自伤,家属否认官方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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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军生在医院接受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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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河南方城一警察检察院内剖腹自杀”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据了解,当事警察王军生已无生命危险,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23日下午,方城县检察院对“民警在检察院剖腹自杀”一事的前因后果,作出了正式回应。回应中,副检察长张庚辰纠正说,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
官方回应 水果刀捅一下肚子,是自伤非自杀 22日晚,网友在微博上爆料:方城民警王军生在该县检察院切腹自杀。微博称,王军生此前实名举报二郎庙乡后林村村官贪污,检察院介入后,村官未受处理,民警一怒之下跑到检察院大楼,将刀刺入腹中自杀。此事引发热议。 23日下午,关于王军生剖腹自杀的新闻发布会举行。方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徐友良介绍了事发当天的情景。他称,王军生本是方城县公安局民警,因为他和兄弟王海生等5人持械将同乡一村民陈某打伤,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重伤。此后,王军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7月16日被逮捕,2010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处在审查起诉阶段。 “22日11时15分,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做王香存(王军生姐姐)思想工作时听到二楼大厅有异常动静,立即出来查看,发现随后赶来的王军生侧倒在地上,右手拿一水果刀,腹部有血。遂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徐友良称。事后,调查组调查中经查看院内监控录像,发现“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出席发布会的方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庚辰解释,这主要是根据伤情严重与否来说的,“他只是拿着水果刀朝自己肚子捅了一下,伤情不严重,和剖腹自杀是两码事。” 当事人诉苦 我不自杀,就没有别的路可走了 在方城县人民医院,王军生对记者说:“我不自杀,就没有别的路可走了。” 王军生称,2008年开始,弟弟王海生开始实名举报县、乡、村领导,县领导让他做弟弟的工作,别再到处告了。因为自己“没做好家里的工作”,县领导就以他在公安机关上班为由,说他是兄弟的保护伞,对他们翻起了旧账——发生在2000年5月2日的那起故意伤害案。 一份调解书显示,该案件发生后,经调解王氏兄弟赔偿陈某6000元现金,陈某也承诺不再追究王氏兄弟刑事和民事责任。然而,2009年,公安局又将这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王军生虽被取保候审,但他却不能返回原来的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位正常工作,甚至面临着被追究刑责的危险。 22日上午,王军生的姐姐又一次来到方城县检察院,想和领导交涉他案件的事儿。王军生说,看见没人愿意理睬,姐姐就来到4楼说要跳楼,结果还是没人过问,还是战友闻讯赶来拦下。 “听说这事儿后,我就跑了过来。”王军生说,姐姐要跳楼都没人管,让他很绝望,从家里出来时他就带上了一把水果刀。
家属表态 不同意官方说法,绝笔遗书曝光 官方的情况说明称,经查看院内监控录像,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当地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其经检查后诊断为“右上腹部可见横形约2.0厘米伤口,边缘齐,深及腹腔,稍出血”。 但该说法遭到其家属的否认,家属质疑称:“怎样才能算是自杀,难道要一刀夺命才算是自杀吗?” 23日,王军生的家属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王军生的绝笔遗书”。该遗书里写道:“四年的煎熬,我受够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够不够罪,我有多少罪,在我死后,请各位领导甄别。”遗书还对女儿、房产、债务等做了安排。 本报综合《河南商报》《南方日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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