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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筹选业委会,物业撕通知 |
◎泛海城市花园居民不满物业服务,认为现任业委会不作为 ◎物业称业主无权在公示栏上贴通知,业委会换届还不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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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士给记者看入户调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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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新区泛海城市花园小区部分业主正在自发筹备新一届业委会,但是2月27日小区物业将业主们在2月24日贴出的筹备公告撕掉,此举引发部分业主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现任物业服务不好且收费过高,筹备新一届业委会是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对此,物业公司称收费合理且服务完善,而且上一任业委会任期未满,目前换届选举为时尚早。 业主 不满现任物业所为,要重新选举业委会 2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高新区泛海城市花园小区,看到几名业主正聚在小区门口的公告栏附近讨论着什么。在公告栏玻璃上贴有一张《关于召开换届选举业委会委员的业主大会通知》,称3月10日召开换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落款是“换届选举业委会筹备组”。 业主田女士告诉记者,她是筹备组里的一员。按照相关规定,换届选举业委会要提前15天公示。早在2月24日这份通知就在小区公告栏及各个单元门口贴出来了,但27日下午所有的通知都被人撕掉了,后来他们了解到此举是物业所为。 田女士说,她于2006年搬入小区,最初物业服务挺好,后来越来越差。小区内监控设备瘫痪,有的业主家中甚至进了小偷;其次,物业总是捆绑收取物业费,且服务态度差。田女士的说法得到了另外几名业主的认同。 田女士补充说,她入住以来从来没有听说过小区内有业委会,也从未召开过业主大会。2011年底,小区物业贴出通知称,公寓的物业费由每月1元/平方米提高到1.5元/平方米,此举引发部分业主不满。为此,小区内部分业主成立了新一届业委会筹备组、监督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打算重新选举成立业委会。 物业 上调收费合理,选举新业委会为时尚早 随后,记者采访了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总经理戚雷。他表示,泛海物业对于业主的诉求有一套工作流程,只要业主来反映问题都会有备案,并尽快解决。另外,不存在捆绑收取物业费的情况,只是给予适时提醒。 在物业费上调问题上,戚雷表示,泛海城市花园是花园别墅区,因维护费用高造成亏损。于是决定从2012年元旦起上调物业费。2011年11月,物业通过登门、打电话多种方式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其中同意上涨50-70%的业主183户,占64.21%,根据书面业主大会结果,上调物业费幅度为50%,其余部分物业自筹解决。“即便现在物业把公寓的物业费提高到每月1.5元/平方米,也只能维持收支平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公寓的物业费是每月1.7元/平方米。”戚雷补充说。 为什么物业要撕掉选举新一届业委会的通知呢?戚雷表示,公示栏是物业的,业主不能乱贴。上一任业委会是2007年9月6日成立的,任期五年,即便是换届选举需提前六十个工作日,目前谈换届选举为时尚早。“下一步物业将起诉尚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根据相关规定,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是没有权利参加业委会竞选的。”戚雷说。
律师 业委会由业主自发筹备,无需物业承认 戚雷的说法遭到了现场业主的否认。田女士拿出厚厚的一摞《关于改选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和《民意调查表》对记者说,他们先后就物业费上调幅度是否合理,是否召开业主大会,每个楼自荐/推荐业委会候选人三个问题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215户居民中,有145户不同意上调物业费,仅有2户同意,反对比例达到67%,与物业调查的结果截然相反。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宫惠玲律师。宫律师表示:一,小区内的公示栏属小区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业主自发筹备,无需物业承认;二,业委会的成立、换届及业主大会的召开,都需遵循《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三,业主拒交物业费,只是说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纠纷,不影响业主参加业委会选举。文/图 本报记者 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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