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版:潍坊新闻·社会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聚焦全国两会
 
标题导航
拒捕,窃贼持砍刀对峙民警
因琐事打伤同事老汉拒捕拎菜刀
2012年03月0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琐事打伤同事老汉拒捕拎菜刀



  本报讯 67岁的张老汉因琐事与同事发生争执后,为报复对方,尾随同事下班后将其打伤。然而就在民警到其家中对他进行抓捕时,他却从厨房拎出了两把菜刀吓唬民警,还对民警拳打脚踢。
  今年67岁的张老汉家住奎文区,是我市一家制药厂的退休职工,退休后在城区一家医院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2月17日上午,上班过程中,同事李某跟他开玩笑,说他长得矮,像个“蛋”,还要跟他比试比试。张老汉当即与对方争吵起来,双方很快从争执演变成互相推搡,最终张老汉被推倒在地。
  张老汉自觉吃了亏,便想找机会报复李某。当天下午下班后,张老汉便骑车一路跟着李某,来到了一处中学门口。李某停下了车子,张老汉冲他说了句“你不是想和我比试比试吗”,随后便从自己自行车车筐内拿出了一把链子锁,抡起来往李某身上打去。在连打了两三分钟后,张老汉扬长而去。被打伤的李某去医院检查后,在其头部、手部医生共为他缝了7针。回到家待伤好些之后,他便来到奎文公安分局大虞派出所报了警。
  2月27日,派出所民警依法来到张老汉家中对他实施抓捕。见到民警的张老汉表示坚决不去派出所,民警准备强行带他走,谁知张老汉突然冲到了厨房,拎出了两把菜刀,挥舞着吓唬民警。
  民警瞅准时机上前将张老汉抱住,瞬间把菜刀夺了下来。张老汉再次对民警拳打脚踢,民警只好当场将他制服,后把他带到了派出所。
  经审讯,张老汉承认了殴打他人的事实,并对拒捕的行为后悔莫及。3月4日,张老汉被奎文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贾慧 见习记者 曾辉)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