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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于某左臂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疤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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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和同学段某在课间掰手腕,造成自己左上臂骨折 ◎双方父母和学校协商后达成和解,医疗费由三方承担 2月22日晚6时左右,我市某高职院校16岁的男学生于某与男同学段某在课间掰手腕,不慎用力过度,造成左上臂骨折。事发后学校老师与同学及时将于某送往市人民医院,经过手术治疗后,3月8日医院通知当事人可以出院,但由于拖欠医院部分医疗费而不能办理出院手续。家住寒亭区农村的于某家长致电本报希望能协调解决此事。3月10日,经本报记者协调学校、于某家长、段某家长后,于某拖欠医院的医药费得到解决,3月10日中午,于某顺利出院回家。
掰手腕左臂意外骨折 3月9日下午3时30分,记者在市人民医院住院部5楼骨创伤外科见到了于某及父亲。病床上的于某给记者看了自己左臂上的伤口,记者看到于某左上臂外侧有一条长约20厘米的伤痕,共有19针缝合。于某说,现在伤口已经没有刚刚手术时那种钻心的疼痛了,但是医生叮嘱他不能活动左臂,害怕伤口开裂影响骨折处的愈合。于某的父亲告诉记者,虽然儿子的伤口一天天愈合,但欠医院的治疗费还是让他们家一筹莫展。“儿子手术后经过治疗伤口基本愈合,前一天医院通知我们交纳完医药费后,就可以出院了。但是截止到8日我们还拖欠医院医疗费10583.46元,我们家已经没有能力承担这些费用了,希望学校与段某家长能分担费用。”于某的父亲说。 于某回忆说,2月22日晚6时左右,他与同学段某在课间玩起了掰手腕游戏,正当两人用左手较量时,自己突然感觉左臂一阵疼痛失去了知觉,刚开始于某以为是胳膊脱臼了,同学们赶紧把于某送到了学校卫生室。经校医检查后,初步断定不是脱臼,建议于某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随后段某与同学及班主任老师把于某送到了市人民医院。 拖欠医疗费没法出院 到医院后,于某肿胀的左臂经进一步检查确诊为左臂肱骨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当晚8时,于某的父亲得知情况后赶到了医院。为尽快给于某进行手术,于某的父亲筹集了4000元现金,但是手术费需要一万多元。为此在市人民医院工作的段某的舅舅协调了医院,院方表示可以做完手术后再交纳相关费用。2月24日,于某顺利进行了手术,第二天段某的母亲到医院看望于某,并为于某交纳了2000元医药费。由于段某的父母家住诸城农村,段某的母亲表示可以让于某的父亲与段某的舅舅代其协调处理此事。 手术后,院方一直催促于某交纳医疗费,但于某家庭拮据无力交纳。由于段某的舅舅一直与医院通融,于某的治疗才一直没有停止。经过治疗,3月8日,院方通知于某的父亲,再交纳10583.46元医药费后于某可以出院了。已经无力支付费用的于某的父亲找到校方与段某的舅舅,希望校方与段某家能分担此费用。段某的舅舅表示段某父母均为农民,家庭收入也不高,但段某父母可以再为于某再交纳3000元医疗费。校方接到于某父亲的求助后,也称将及时筹措资金。 经协商医疗费交上了 3月10日上午9时左右,记者来到于某就读的学校见到了相关领导。该领导表示,发生了这样的意外,学校也非常着急,事发后已委派该班班主任积极协调双方家长处理好此事,学校相关领导也前往医院看望了于某,希望双方家长不要为此事产生矛盾。学校一位主要领导表示,由于于某没有交纳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学校没法为其申请其医药费报销,但是学校正对此事进行研究处理。于某所在班的班主任刘老师说,发生这件事情纯属意外,于某与段某平时在班里表现良好关系融洽。据该班多名同学反映,于某与段某是很要好的同学,当晚掰手腕还是于某主动邀请段某玩的。 3月10日中午12时左右,于某的父亲致电本报记者,说于某已顺利出院,所拖欠医院的一万多元费用,段某的父母交纳了此前承诺的3000元后,所剩款项是学校帮助交纳的。 伤害责任该谁承担 发生这样的意外事件,至于责任如何界定,以及所花费的款项如何按比例让相关责任人分担。记者为此咨询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宫惠玲律师,宫惠玲律师表示从该事件来看,两名学生玩游戏发生意外,时间不是在上课期间而是在课余时间,学校是否有过错是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于某没有证据来证明学校在安全教育及学校管理上存在过错,学校将不承担责任,否则学校将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于某是在和段某掰手腕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于某的伤害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段某对于某的伤害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段某的父母要对于某的损失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 侯江宏 王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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