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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8日至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邀请城市规划、古建筑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对青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进行了审查,青州市顺利通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省级专家评审。 据了解,专家组踏勘了现场,听取了青州市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汇报,认真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青州市达到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另外,专家组还对青州市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申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记者 庞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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