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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丢车物业赔偿2.9万元
201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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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丢车物业赔偿2.9万元



◎周先生新买轿车小区内丢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主要责任在车主,物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临朐县的周先生将自己刚买了一个月的轿车停放在小区内,第二天早上准备上班时,却发现爱车不翼而飞,找物业讨说法遭拒,他一纸诉状将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业主虽然跟小区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主要负责小区内的管理与维护,并未就车辆管理事项单独作出约定,因此,车辆丢失的责任主要在于周先生。但是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中也未完全尽到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定物业公司赔偿车主29600元。
事件 私家车小区内被盗
  2010年3月10日早上,家住临朐县一居民小区的周先生急匆匆地准备上班,可是下楼后他发现自己刚买一个月的爱车不见了,他围着小区仔仔细细地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
  据周先生介绍,这辆轿车是他当年2月初刚花148000元购买的,还没来得及办理挂牌、保险等相关手续。多番寻找未果,周先生意识到自己的车可能被盗了,于是赶紧通知了小区物业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由于周先生居住的小区分多期开发,案发时该小区并未建设完工,小区内有的地方安装了监控设备,有的地方则没有安装监控设备,给公安机关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此外,由于周先生没有给爱车购买盗抢险,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纠纷 物业公司拒绝赔偿
  周先生觉得车是在小区丢失的,因此小区物业得有个说法。据了解,2009年5月份,周先生在临朐县该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随后,周先生与负责小区物业的物业公司针对所购买的房屋,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一份。
  刚购买的爱车被盗后,周先生想起购房时他曾经跟物业公司签订过这份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项中约定“设备运行正常”、“保安”项中约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违约责任”中约定“物业公司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业主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既然签订了这份协议,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就有义务负责车辆的看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他拿出购房时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想让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周先生的赔偿要求,物业公司则提出了异议,他们只是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只负责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没有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周先生丢车主要是由于自身保管不当,与他们无关,不该由他们负责赔偿。

法院 物业承担相应责任
  一个要求赔偿,一个拒绝赔,双方为此闹上法院。临朐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综合各方证据,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诉争焦点为是否建立车辆保管关系。业主周先生与物业公司虽然只是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但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并没有完全保障小区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保安人员也未尽到应有的警觉和注意义务。因物业公司未完全尽到安全防范职责,致使原告周先生车辆被盗,也给公安机关侦破此案件带来一定难度,致使周先生不能及时找到侵权责任人。
  本案中原告周先生车辆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他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所致,因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是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等,合同在性质上应属于委托服务合同,并非财产保管合同,因此,依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被盗的车辆损失应主要由周先生承担。但被告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并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因此,也应相应承担给原告周先生所造成的损失。
  为此,临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损失148000元的20%计款2960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并驳回了原告周先生的其它诉讼请求。

停车方式多样 责任如何划分
  临朐县人民法院法官刘芳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物业公司与周先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没有约定物业公司有保管业主车辆的义务,周先生也没有单独与物业公司签订车辆保管合同,也未将车辆交给物业公司保管,因此,周先生是车辆的主要保管人,负责车辆被盗、损毁、灭失的风险,物业公司只承担次要责任。
  小区停车方式多种多样,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对此刘芳法官认为:目前小区停车主要有一次性交费购买车位、小区内划定车位出租和划定区域内随意停车等方式。业主如果一次性购买车位,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有明确“看车”服务事项,则物业公司有保管车辆的责任,出了问题应该赔偿,如果没有这些条款,则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小区内规划区域出租,无论是否有固定车位,只要物业公司额外收取了费用,则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至于责任大小的划分,则要看车辆丢失的原因、丢失的位置等具体情况而定。除此之外,在路边停放的车辆,凡是收取费用并出具停车发票的,都应该符合“保管协议”的构成要件,车辆丢失或者受损,看车人应负责赔偿。本报记者 李东杰 陈旭 本报通讯员 白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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