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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作为选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考试,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公民都有报考的权利。然而,公务员招考中出现的各种歧视,打破了人们的梦想,莫名其妙的条件或者框框,把许多人拒之门外。体检查性病史和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扭曲了考试制度本身,是以国家背后的强制力对公民进行一种歧视。 中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女性公务员体检须检查淋病、梅毒等性病,并搜集体检者的月经史。部分体检者对此表示不满,认为隐私被侵犯,质疑检查意义。北京一家公益机构致信政府,建议取消该项检查,称检查性病损害女性人格尊严,造成间接歧视。 (本报今日A23版) 女公务员性病检查是否与公务员工作有直接关系?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医疗保健的目的之外,那些涉及女性身体私密部位的体检项目,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认为,让女性公务员接受这种隐私检查,的确有可能侵犯女性身体隐私、损害女性的人格尊严,是一种间接歧视。如果按照敌意环境性骚扰的概念来解释,在公考招录的环境下,“公务员体检标准”中的这些涉及到女性隐私的条款,已经构成性骚扰。 或许实际的情况并没有这么夸张,但在去年11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调查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招考还在政治面貌、性别、户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其中性别歧视较为严重。 有歧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将歧视形成一种政策和制度。公务员考试作为选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考试,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公民都有报考的权利,其公正性和公平性丝毫不容践踏,尊重报考者的个人隐私更是这种正义的底线。然而,公务员招考中出现的各种歧视,打破了人们的梦想,莫名其妙的条件或者框框,把许多人拒之门外。而体检查性病史和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则是扭曲了考试制度本身,是以国家背后的强制力对公民进行一种歧视。究其本质,实是一场以国家的名义和制度的刚性,与考生个人隐私权之间进行的一种零和游戏。 要知道,规则平等的底线是以一视同仁的规则,保障最原始的结果公平。具体到公务员招录,最基本的规则平等就是公平、公正、不歧视地设置任用条件,不分身份背后权力的大小和资产的多少,不分政治信仰和性别、地域差异,每个人可以在公平的游戏规则下角逐,凭实力寻找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同时在各种程序过程中个人尊严和隐私能够得以保障。 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中都会或多或少地涉及社会公平的考题,可国考本身在招录时的就业歧视,如何让考生交上一份关于公平的答卷呢?“国考”是捍卫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基点,除了要给考生一个公正平等的考试规则外,客观上还要限制权力垄断性和扩张性、破除权力特殊化和等级化,以此达到社会整个的公平正义。但连个体的隐私和尊严都被践踏的招录体检,如何换得一个让人能够看得见正义的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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