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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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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须按月公开保障房建设情况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于年度计划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及所辖市(地、州、盟)年度建设计划,并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要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及时公开当地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信息,并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要纳入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点,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重点考核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竣工)项目,由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各地要在规定时限内将中央补助资金分解落实或明确到具体建设项目,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针对开工、基本建成等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统计开工、基本建成(竣工)要以单体工程为单位,开工以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已正式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为准,基本建成以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主体工程完工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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