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
|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报讯 3月27日,密州街道卢山中学校长王永伍一大早就站在学校门口迎接孩子们。“今年我任教初三七班的物理,根据教育局的规定,我们这些初中校长至少要任教一门学科。”王永伍告诉记者。据了解,新学期在诸城像王永伍这样走上讲台的“校长老师”有132人。 本学期开学伊始,诸城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任课作出明确规定:市直学校副校长,镇街初中校长、驻地小学校长必须至少兼任一个班级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市直学校中层正职、镇街完全小学校长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市直学校中层副职,镇街初中副校长、非完全小学校长的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本学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鼓励、提倡市直学校、镇街中心校“一把手”任课,“一把手”不任课的,每月举办一次学术讲座,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并包靠一个学科教研组,参与其教研活动。 “教育干部是决定学校教育质量的关键人物,要提高教育质量,不能光靠‘脑子想’、‘嘴上说’、‘墙上挂’,而是要走进课堂、深入课堂、引领课堂。”谈起教育干部任课的初衷,诸城市教育局局长李庆平说。 诸城一中是一所有570名教职工,6300多名学生的普通高中,记者发现该校27名中层以上干部都担任了学科教学任务。 为了确保将中层以上干部任课工作落到实处,诸城市还配套建立了任课公示、业绩备案、专项督导、评议通报等六项制度。每学期开学初,各学校把中层以上干部的任课情况在全校进行张榜公示;开学第一周和学期最后一周分别把中层以上干部任课情况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行政管理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育局将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课、教学常规落实、参加教研等情况全部纳入对学校工作的督导评估;每月组织一次学生评议,半年组织一次教师评议;对全市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课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擅自不按规定任课或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就地免职。 (记者 张蓓 通讯员 孟凡荣 郭华坤 季廷勇)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