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清明时节

第03版
新闻评论
 
标题导航
网上传谣,六人被拘留
为复绿违规地上“种”菜
盗窃团伙每月两千零花钱
撞男童后,司机再次碾过
超标螺旋藻再抽检合格
一批法规今日起实施 禁止强迫被拘者劳动
湖南:世界最大跨峡谷悬索桥通车
我国不再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
新鸿基市值一日蒸发380亿港元
美制裁叙利亚三名高官
“土地日”冲突,百人伤亡
泰国发生连环爆炸袭击
日解除仨城镇“禁入令”
一邮轮起火失去动力
2012年04月0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不再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



  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31日公布了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完善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和股东条件的规定,并完善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范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为与合伙企业法相衔接,并借鉴国际经验,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规定,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采用普通合伙形式的,应当有5名以上注册会计师;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应当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和10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经批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设立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从实际情况看,这种合作制的组织形式,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特征,从其他国家立法及实际情况看,会计师事务所均须由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共同设立,而不能由机构设立;而且,与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通常采取在其他国家发展本土化成员所的做法也不相符。
  为此,征求意见稿删去了现行注册会计师法关于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本修正案施行前已设立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在本修正案施行后,可以在其合作有效期内继续采用中外合作组织形式,也可以转为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并授权财政部规定转制过渡的具体办法。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