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清明时节
 
标题导航
周边地区天气
今日影讯
各年龄段人群身体素质均下降
小长假期间相亲会报名人数剧增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
人事考试严重违纪将追究法律责任
国内航班燃油费今起上调10元
党员爱心救助金助贫困生完学业
诸城事业单位招考195人
2012年04月0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事考试严重违纪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4月4日,记者从市人事考试中心获悉,为严肃人事考试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最新通告,对于在人事考试中出现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除按照人社部门规章处理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人社部、国家保密局规定,考试结束前,考试试题(含题库)、试卷(含备用卷)、标准(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均属绝密级事项。在考试结束前传播上述事项的考试工作人员和应试人员,除按规定处理外,构成犯罪的,按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8条规定,对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试人员使用假身份证参加考试,除按照规定处理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8221892,市公安局监督举报电话:8783400。         (记者 韩镇)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