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螺旋藻产品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企业曾进京公关 ◎保健品审批认证,常出现编材料卖批文贿评委等现象 “吃不死人,但没营养” 与螺旋藻一样戴着“蓝帽”,当下市场热销的多种鱼油软胶囊,售价不菲。后者到底有多少营养含量,吃了真能“降脂、益脑”? 记者在京、津、冀三地药店的保健食品专柜,购买了8大品牌的鱼油“蓝帽”产品,所购产品均为软胶囊,随后记者严格按程序送检。 根据多家鱼油产品品牌宣传,鱼油的两种重要营养成分是EPA和DHA,前者“有利于人体降脂”,后者“对脑部发育有益”。 两家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显示,在送检的8个样品中,有一半未达标,分别是“孚莱唯”、“欧丽莱”、“恩贝特”和“睿得利”。其中,“恩贝特”牌鱼油的EPA检测含量为其标注值的1/4;“欧丽莱”牌鱼油DHA的标注值为24.47%,检测含量为0.56%,两者相差40多倍。 “吃不死人,但没营养。”有关营养专家这样表示。截至目前,包括上述8种送检产品在内的200多个鱼油类保健食品获批“蓝帽”。 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卫生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远立分析,有的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要么引进低含量原料,要么在生产中添加副食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份来自中国保健协会的专题调研报告显示,有的企业用色拉油加腥味素配制生产食用鱼油,有的用工业鱼油或鱼油尾料制造鱼油,还有“黑心”商家用猪皮、鸡皮甚至废弃皮具等制作胶囊壳,这会直接导致鱼油成品中的多氯联苯、汞、醛等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 “监管不力,惩治乏力” 业内专家透露,对鱼油中可能存在的“二恶英”、“多氯连苯”等有毒有害物质,在发达国家必须强制检测,而国内目前没有这个要求,甚至缺乏相关检测标准,这让那些偷工减料、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鱼油厂家钻了空子。 相关医药专家介绍,劣质鱼油中含有细菌、真菌、重金属残留物等有害物质。若长期服用,会导致动脉粥样斑块的形成、细胞膜过氧化损伤,根据食用剂量不同,轻则引发腹泻,重则造成肝损伤。 针对鱼油等“蓝帽”产品的质量隐患,中国保健协会相关负责人坦陈,有的鱼油厂家虽获监管部门“蓝帽”认证,但从原料引进到生产工艺、成品储存,未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致使“产品内容物欺诈”等问题出现。 此前推行的“蓝帽”审批制度,即是为确保保健食品安全合格而实施。记者调查发现,保健食品的审批过程中,存在一些中介机构,在其运作下,审批从样品生产到机构检测,再到申报材料、试制现场核查,直至最后的专家评审,有可能全程造假。 “究其原因,还是监管不力、惩治乏力。”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审评处原处长刘长喜说。 抽检标准“被放宽” 国家食药监局于2月29日和3月5日先后向地方监管部门下发内部通知(25号和27号通知),通报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和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生产企业名单。 3月30日凌晨,国家食药监局对外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显示,原先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剩下1家产品“不合格”,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家假冒、剩余5种检查结果未予公布。 记者调阅国家食药监局以往公布的检测数据通报时发现,通报一般包含有检验标准、检测数据等具体内容。在国家食药监局这次的对内、对外抽检结果通报中,没有上述内容。 对于大相径庭的两次检测结果,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25号和27号通知中列出的“问题产品”是“可疑待查的产品”,而非科学检测后的“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介绍,在上述两个通知发布之前,该局的确对这些螺旋藻和鱼油的问题产品进行了市场抽检和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并发现了重金属超标、内容物欺诈等问题。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知,国家食药监局的首次检测结果被媒体曝光后,多家涉事企业即进京“公关”。 某涉事保健品公司市场总监曾表示,国家食药监局下发内部通知中所述该公司螺旋藻片铅、砷、汞监测不合格的内容,只通报了检测结果,没有相关检验报告,“程序上有问题”。 该市场总监带领技术主管于3月29日赴京。他坦言,已与主管部门“沟通”,并对记者说:“如果官方最新的结论出来,希望媒体能给我们做些帮助。”次日凌晨,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第二次抽检结果,包括该公司产品在内的大部分螺旋藻产品,铅含量均变为“合格”。 “再次送检”的疑问 在已经检出相关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国家食药监局要求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再次送检。负责第二次抽检的机构是北京药品检验所、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药品检验所等8家。这8家检测机构均为国家食药监局业务指导下的省市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以“广东药品检验所”为例,它隶属于广东省食药监局,在业务方面,受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指导。 记者查询国家食药监局官网发现,在外人看来,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似乎都由国家食药监局“说了算”。 据介绍,国家食药监局还通过推进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能力装备建设,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选择性投放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控制力;通过聘任检测机构的检测员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等手段与检测机构的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建立联系。 多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容易让人产生质疑。 检测流程之外,保健食品从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审评审批到市场监测、行政处罚、权威发布等所有环节,权力都集中在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 “有关主管部门应完善检测标准,健全监管制度,严格问责机制,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刘长喜说。 据《瞭望》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