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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8日,家住经济开发区五洲花园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的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要将21号楼和18号楼间原计划建绿地的场地改建成停车场。目前,记者采访得知,改建的停车场已经停止施工。 8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了位于新华路和乐川街交叉口以西的五洲花园小区。小区东侧21号楼与18号楼之间的空地上停放着一辆推土机,地面已经被铲出了约10厘米厚的土。 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在买房时,这块长约50米、宽约40米的空地,在效果图上显示的就是绿地,售楼人员也介绍说这是小区绿地。“一周前,施工人员从外面拉了一些土,开始填土。我们从门卫那打听到这里要建停车场,共建三排停车位,最南面已经画出线来了。”陈先生说。 “7日晚我们去找物业后,这里才停工。”居住在21号楼的袁先生说。 记者采访了开发商的一位张姓负责人。他表示,卖房时的效果图只是初步规划,并没有确定,考虑到小区一共700多户,停车位不够用,他们才商量着建地上停车场。如果21号楼的大部分业主不同意改建,他们就不建了。 4月9日,记者来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科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开发商如果想要将绿地改建为停车场,必须在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向规划部门提出改建申请后才能改建。在改建的同时也应该尽量增加小区的绿化率,尽量建成树丛下面停车的绿地式停车场。现在五洲花园小区的开发商在没有征求业主的同意之前进行改建是不符合程序要求的。 (记者 陈旭 董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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