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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坚持计划生育政策 |
将严打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行为,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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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4月10日发布《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中国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此外,规划还提出,“十二五”时期,中国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稳定低生育水平 规划称,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突出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着力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规划要求,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为主的优先优惠政策体系,扩大范围、提高扶助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治理性别比偏高 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人口结构目标: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十二五”时期中国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清理涉及社会性别歧视的法规政策。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服务、项目扶持、村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予以倾斜。 此外,规划还提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国家和省级部门间协调机制,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规范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和计划生育手术器械经营管理,完善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据新华社、中广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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