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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美瞳得有许可证,不少商家拿不出 |
4月1日起美瞳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施监管,消费者选购需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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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贸城一商户门前贴有"新到美瞳"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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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颜六色的美瞳深受青年人青睐。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4月1日起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施监管。4月11日,记者对市区眼镜市场采访了解到,目前仍有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商户进行销售。 11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了奎文区新华路和胜利东街交叉口西北方向的一家眼镜批发市场。记者在一侧的隐形眼镜销售区看到,花色不同品牌各异的美瞳眼镜正在销售,销售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记者拿起其中一个装有隐形眼镜的瓶子查看,在商品外包装上没有发现品牌的名称、厂家地址等信息,店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美瞳属于自然美品牌,属于比较正规的品牌,除此之外还有像海昌、卫康等牌子,保质期有半年的,也有一年的。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4月1日起,美瞳产品纳入到医疗器械类以后,查的比较严,需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销售,现在像一般的饰品店他们都不敢销售美瞳产品了。”但记者发现,在该店内并没有悬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位店员告诉记者,他们一般并不悬挂,只有当卫生部门来查看的时候才进行悬挂。 记者又走访了多家销售美瞳的商户,发现均并没有悬挂资质证件。另外,许多市民并不知道从4月1日起美瞳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更不清楚商家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才能销售美瞳。“卖美瞳还得有相关资质?”在温州商贸城购买美瞳的陈女士惊讶地说,“我大一时就时常戴美瞳,现在眼睛里还戴着蓝色的美瞳。我都是在饰品店或晚上购买,不知道卖美瞳还得有相关资质。” 潍坊眼科医院视光学配镜中心主任刘小翠告诉记者,美瞳是彩色隐形眼镜通俗的说法。“美瞳要比普通的隐形眼镜厚一点,长期佩戴容易引发角膜炎等病症,如果需要佩戴,最好通过正规医院做过检查,再进行选购,佩戴时间最长不要超过10个小时。” “彩色隐形眼镜属国家强制认证的医疗器械类,并不能随意销售,必须办理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才能进行销售。”奎文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周浩告诉记者,美瞳由于与人体眼睛直接接触,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经营场所购买,留意经营方是否具备医疗器械产品资质。还应注意留好购物凭证,以备维权之需。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旭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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