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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20余名旅客冲入跑道逼停飞机。乘客称航班因天气延误,航空公司没有及时安置旅客,亦未道歉,旅客多番辗转维权以致情绪失控。拦机事件发生后,航空公司给每位乘客赔偿了1000元。对此,有律师表示此风不可长,擅闯跑道危害公共安全应受罚。 (本报今日A26版) 手里拿着机票,飞机却迟迟不能起飞,而机场方像是“放风筝”似的,一次次把乘客叫到登机口“准备登机”,又一次次的再告知不能登……一来二去硬生生的折腾了10多个小时,这确实是件让人恼火的事,赶上这样的场景,乘客带着情绪找航空公司维权可以理解,但即使再合理的诉求,一旦其维权方式触犯了法律就变的没理了。 原因很简单:法律保护的是多数人的利益,触犯法律就等于是在损害无辜公众的利益。这20几位乘客愤而冲入机场跑道,以逼停客机的方式维权,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对破坏航空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么就应该受到处罚,这个道理公众明白,机场方应该更明白,可机场方为何在乘客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仍是向每位拦机者赔偿1000元?背后折射的问题着实令人担忧。 这其实和处理“跳楼讨薪”事件反映出的是同类问题:“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在拦机事件发生之前,乘客曾多次找机场方协商,但总是被一次次的开“空头支票”。事没闹大之前,机场方对乘客的正当诉求一直在敷衍,根本无心解决;等到乘客上演跑道拦机这一惊险场景后,事儿就闹大了,糊弄不过去了,只好去“积极”解决,而因为机场方理亏在先,于是选择“装孙子”息事宁人。 事儿没闹开,能拖就拖,事儿一闹大,立刻肝脑涂地,没有原则的去解决,将原本的是与非抛到一边。此类处理问题的方式给社会起到了一种极坏的示范作用。试想一下,今日浦东机场里,乘客拦机不但没受到处罚,反而还能拿到丰厚的赔偿款,那么日后再有乘客遇到误机时,他们会怎么做呢?有这么“模范”的案例,他们是不是应该学着拦机维权呢? 维权,这个没有问题,任何公民在自身权利受到损害时都应该去维权,但维权方式必须依法。对此事,公众最期望看到的结果一是航空公司知耻后勇,改进自身服务工作;二是对做出拦机这一危险行为的乘客,按照相关规定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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