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城区严查“泔水鸡”“泔水羊” |
多部门联动集中排查,责令四家餐饮单位和养殖户限期整改 |
|
本报讯 本报4月8日A3版以《喂泔水长大的鸡羊,你敢吃?》为题,报道了潍城区望留街道浮烟山朝阳观附近养殖户用泔水当饲料、喂养鸡羊的问题。4月13日,潍城区组织城管、畜牧、药监、工商等部门在辖区内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据了解,潍城区从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队伍,从4月9日开始深入辖区内的养殖户、餐饮单位等场所,针对养殖户的违禁药品饲喂情况和餐饮单位的剩余食品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了为期3天的集中排查。4月13日,共检查285个养殖户和56家餐饮单位。 为确保责任落实,该区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与所有餐饮单位签订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加强规范管理。同时要求学校食堂和企业餐饮部门对剩余食品按规定处理,严禁流出。并与辖区内所有养殖户签订《畜禽养殖规范管理责任书》,要求养殖户严格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养殖,严禁饲喂使用剩余食物和违禁物品。同时,执法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顿,先后对4家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和个别饲养违禁物品的养殖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将予以依法取缔,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记者 张少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