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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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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区参合农民住院只需缴自付费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潍城区卫生局了解到,该区新农合又推出惠民新举措,开展了参合农民住院只缴纳自付部分的工作试点,这种做法走在了全市新农合工作的前面。
  4月15日,在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新农合报销窗口,记者见到了一脸兴奋的杨官典。他告诉记者,两个星期前他母亲因高血压住院,共花费了10000多元。一开始,他为这笔医疗费十分头疼,虽然新农合能报销,但一时根本凑不齐这笔钱啊!这时大夫告诉他,只缴纳自己承担的医疗费就好了,也就是说杨官典只需缴3000多元就行了。他听了这则消息后十分兴奋。
  据潍城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的住院报销办法,参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入院时只缴纳起付线费用,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出院后农民只需缴纳按照新农合政策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即可。该项措施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即时结报”,省去了参合农民“缴费——报销——领款”的往返奔波之苦,同时也大大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
  据了解,该项工作在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区人民医院率先试点推行。潍城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30名参合患者享受到该项政策带来的便利,受到了参合患者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新举措在推出的同时也再次严格了入院登记和转诊制度:参合农民在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必须在24小时内由定点医院联网登记;因急危重症原因先行到区外或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诊的参合患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参合地新农合办公室补办转诊手续,以便于即时核查和审核。
(记者 曾庆建 通讯员 张百峰 吴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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