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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聚餐,过期啤酒喝下肚 |
◎邵先生到一味一厨早春园店吃饭,误饮过期泰山原浆啤酒 ◎酒店提出两倍赔偿或给退掉,消协称可要求给予十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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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中午,潍城区邵先生与两名好友到一味一厨早春园店就餐时,点了5瓶泰山原浆啤酒,啤酒下肚后才发现其中一瓶已经过期。酒店方面表示,愿意赔偿他们两瓶相同的啤酒,但遭到邵先生拒绝。酒店相关负责人声称,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那瓶啤酒只是日期临界,并没有真正过期,他们只能为顾客退掉。对此,12315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给予10倍赔偿。
顾客 酒店吃饭喝到过期啤酒 4月19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一味一厨早春园店105房间,见到了邵先生和他的两名好友,此时邵先生已经吃完饭,餐桌上摆放着5个泰山原浆啤酒空瓶和一个瓶盖。邵先生表示,他和朋友当天中午吃饭过程中共点了5瓶泰山原浆啤酒,其中4瓶是服务员打开的,另外1瓶是他们自己打开的。“服务员所开启的4瓶啤酒,瓶盖都被拿走了,最后这一瓶酒开始的时候怕开了喝不完,就点了先放在桌上没有打开,后来我们才自己动手打开饮用的,啤酒喝光后,一个朋友拿起瓶盖发现上面标明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04月11日,而保质期只有7天,也就是说,我们所喝的那瓶啤酒已经过期了。”邵先生说。 “我们怀疑另外的4瓶啤酒也都过期了。”邵先生的一个朋友表示,当他们把情况反映给酒店经理时,对方给出的答复是赠送两瓶相同的啤酒作为赔偿,但被他们拒绝了。 记者拿起餐桌上的瓶盖看到,上面标明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4月11日,而啤酒瓶上标注的保质期为7天。另外,记者在邵先生的消费小票上看到,泰山原浆啤酒在该酒店的售价是每瓶14元。 酒店 只是日期临界不算过期 随后,记者跟随邵先生找到了酒店孟经理,孟经理告诉记者,在得知顾客喝到过期啤酒后,他让服务员查看了酒店库存的泰山原浆啤酒,发现都没有过期。“我个人猜测,可能是送酒人员在送货的时候,无意中将这瓶11日生产的啤酒混在了新生产的啤酒中。今天的事情只是一个意外,我代表酒店向顾客道歉,希望能取得顾客的谅解。”孟经理强调说,这瓶啤酒从严格意义上讲并没有过期,只是日期临界而已,即使喝了身体也不会出现不适。 当记者提出查看一下邵先生所喝另外4瓶啤酒的瓶盖时,孟经理表示那些瓶盖已经丢弃了,无法提供。记者查看了一下摆放在该酒店大厅里的几瓶泰山原浆啤酒,生产日期均为2012年4月15日。 孟经理表示:“酒店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为顾客退掉这瓶啤酒,如果顾客因误饮了过期啤酒身体出现不适,可以到医院检查,如果确实是啤酒的问题,我们会负责。” 消协 顾客可要求十倍赔偿 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咨询如果在酒店购买、消费了过期商品应该如何处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过期商品,可要求商家给予10倍赔偿。“如果食用该过期食品以后身体出现任何不适,消费者应到县级以上医院做身体检查和原因鉴定,并持鉴定书要求商家赔付医疗费用。”12315工作人员说。 文/图 本报记者 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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