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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0日,记者获悉,经营者来某所售柴油机配件盗用“玉柴”商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奎文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所售配件予以扣留。 4月17日,奎文工商分局接到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称在辖区内潍州路上的一家柴油机配件经销处所售的柴油机配件盗用“玉柴”商标。随后,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有104件产品产品均标注有“YUCHAI、玉柴机器”等标识,当事人来某提供不出任何证明上述配件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经厂家人员认定,确认为是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月20日,记者获悉,执法人员依法对来某所售柴油机配件予以扣留。 (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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