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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介绍,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减轻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近40%-50%。 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限定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通知》要求各省份在发布择优评议公告的同时,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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