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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销赃又开超市又赶集,赃物还剩六车 |
◎昌邑人曹某出狱后重操旧业盯准沿街门头房搬家式盗窃 ◎赃物堆满三间屋,失主用过的菜刀他都不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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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了十多年的刑警,从没见过哪个犯罪团伙能盗窃这么多东西,这还不加上曹某卖掉的那部分赃物。”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抓住的曹某可称得上是“贼王”了,仅追回的赃物就拉了六车。近几年来,昌邑境内连发多起沿街门头房被盗案件,昌邑警方历时五个月的排查,4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经查,曹某作案至少三四十起,其妻子鲍某为销赃,在昌邑城区开了两年的超市,后怕引起怀疑,骑着三轮车隔三岔五往返于昌邑各个大集销赃。 案件 昌邑周边沿街门头房接连被盗 近年来,昌邑境内连发多起沿街门头房被盗案件。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及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2011年11月初,昌邑警方成立专案组,对2009年至2011年间的所有盗窃案进行了侦查。经过警方的努力,侦破了不少案件,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辖区内门头房盗窃案仍时有发生。警方分析,盗窃团伙中可能有“漏网之鱼”。 为彻底侦破这一系列门头房盗窃案件,警方对所有案件进行了梳理汇总,发现近3年来发生的三四十起门头房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犯罪嫌疑人在凌晨夜深人静时,利用撬棍等物件将门头房门窗撬开后实施行窃;店内所有现金及值钱物品都被洗劫一空,就连主人的衣服、被子床单、用过的菜刀都不放过,属搬家式盗窃;现场遗留下的痕迹较少,说明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很强,应该是惯犯作案;作案区域都在昌邑、寒亭、峡山境内的各个乡镇街道。民警遂进行了串并案一同侦破。
分析 作案手法迹象指向在逃犯曹某 通过进一步查看所有被盗门头房的相关资料,警方分析认为,这些案件的作案人员人数较少,犯罪嫌疑人有单独作案的嫌疑。警方又翻阅了近年来昌邑门头房盗窃案的案宗,发现2008年的盗窃案中,所有涉案人员均被抓获,唯独曹某在逃。民警发现,未侦破的这些门头房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作案目标、范围及警方取得的少量证据等,均指向在逃的曹某。 由于2008年因盗窃被判过刑,如今的曹某犹如惊弓之鸟,行踪飘忽不定,给警方的抓捕行动带来很大难度。2011年11月底,警方通过摸排走访,调查到曹某在昌邑市区租住,近一个多月的努力没有白费,民警似乎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但又出现一个更关键的问题,此时抓获曹某,证据只局限于2008年的门头房盗窃案,2009年以后的门头房失窃案件如何取证? 侦查 曹某行动诡秘,其妻疑似在销赃 专案组通过研究,决定对曹某抓现行的同时,再通过侦查获取更多的证据。警方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对曹某的居住地展开蹲守,并连续监视了三天三夜。民警发现,曹某白天大多领着十几个人到工地干活,有时开车到昌邑城区转悠,凌晨则驾车外出,行动鬼鬼祟祟。通过曹某的反常举动,警方怀疑曹某白天出去应是在寻找作案目标并踩点,凌晨外出可能是出去作案了。 两名民警试图对曹某的车辆进行跟踪时,发现曹某非常警觉:无论白天还是夜间,曹某只要外出时,均由其妻子先到房外查看情况,后曹某再次查看,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曹某才小心地驾车离开。曹某刚驾车离家时,行驶速度非常慢,行驶到红绿灯路口时,车辆突然加速或突然拐弯,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经过几天的跟踪,民警发现从曹某身上很难找到突破口。 既然跟踪曹某无法取得案件的进展,那他盗窃的赃物肯定需要人销赃。通过一段时间的摸排,民警发现曹某很少与人来往,负责销赃的很可能是他的妻子鲍某。警方通过调查走访,发现鲍某一直没有正当职业,2010年至2011年间,她曾在昌邑市区开过一家超市,虽然生意红火,商品销量也大,但进货的次数却较少,警方怀疑曹某曾通过此种方式销赃。 通过分析,办案民警将破案的重点放在了鲍某的身上,并进行了多次的跟踪取证。民警发现,鲍某每隔几天都会骑着三轮车到昌邑城区的各个大集上转悠,而她每次出门时,三轮车内则堆满了衣服、生活用品等,回来时车内空无一物。“不进货,哪来的东西卖呢?”办案民警心里犯起了嘀咕。 抓捕 追回的赃物中衣服近千件酒品七十多箱 “衣服多少钱?”为调查取证,办案民警打扮成买主与正在大集上卖衣服的鲍某进行了攀谈。 “好点的100元一件,一般的衣服50元一件,我卖的都是好货,不讲价。”民警发现鲍某不论衣服好坏,都是成堆的卖,而且衣服大都“缺号”,根本不是正规经营,一看就是在尽快地销赃。 通过近五个月的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认为该到收网的时候了。为防止对方闻风潜逃,警方决定立即对曹某展开抓捕。 4月11日,警方通过部署,在昌邑城区的一家汽修厂将正在修车的曹某、鲍某成功抓获。到案后,一开始曹某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民警将证据一一摆在他的面前时,曹某终于低下了头。 警方根据曹某的供述,将他的同伙刘某抓获的同时,立即赶往曹某在昌邑城区一个隐蔽的租住处寻找赃物。当民警赶到该租住处时,发现此处是三间约50多平方米的平房。刚打开房门时,眼前的景象令民警震惊:每个房间内堆满了烟酒糖茶、日用百货、衣服、笔记本电脑、电视机、化妆品、手机、电动车、自行车、大米、木耳等物品,俨然是大型超市的仓库。 “曹某偷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一开始我们用面包车拉了四车,后来雇了一辆大型三轮农用车又拉了两车,这才将东西全部追回来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曹某藏匿的赃物中,仅衣服便有近千件,酒70多箱,这还只是警方清点曹某盗窃的部分物品。“仅曹某盗窃的其中一家门头房,案值就有10多万元。”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我当了十多年的刑警,从来没见过哪个犯罪团伙能盗窃这么多东西,这还没加上曹某卖掉的那些赃物。”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是他从警以来,经手的窃贼盗窃数量最多最杂的一个案例,曹某可戏称是“贼王”了。 交代 盗窃门头房一是因有经验二是容易得手 经查,曹某今年37岁,昌邑市人,其妻子鲍某今年29岁。曹某的父母都是本分的农民,曹某高中毕业后,便一直在昌邑打工,后因盗窃罪等被判过刑。据曹某交代,为赚钱赚得快,刑满释放后的近几年来,他又单独或伙同别人开着轿车开始疯狂盗窃沿街门头房。每次作案,都是偷出满满一轿车才罢休。作案时间均选在凌晨时段,一般先将车停在离作案地点很远的地方,偷出赃物后再搬运到车里,目的是防止被人或通过车辆发现他的盗窃踪迹。为掩人耳目,曹某平常领着十几个人在工地承包小型工程,冬天建筑工地一般活较少,这时便是曹某作案的活跃期。 曹某每次作案,都是白天先踩好点,每次外出时也会借机寻找作案目标,将合适的门头房地址牢牢记在脑子里。曹某交代,之所以盗窃门头房,一是因为他之前作过类似的案件,可谓轻车熟路;二是风险小,门头房一般没人住,比较容易得手。 随着赃物越来越多,曹某的妻子鲍某便于2010年至2011年间,在昌邑城区开了一家超市用来销赃,但由于没有办营业执照,经常被烟草、城管等部门查处,之后他们怕引起警方怀疑故将超市关掉了。随着曹某盗窃赃物的增多,家中实在塞不下了,妻子鲍某便隔三岔五地骑着三轮车往返在昌邑的各个大集,将大量赃物以低于市场价格尽快卖掉。 4月24日,记者从昌邑警方获悉,曹某、鲍某、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A12—A13版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本报通讯员 常鹏鹏 孙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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