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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
201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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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
◎国家食药监局公布药用明胶和胶囊抽验铬超标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称,专利不是生产问题明胶的依据



  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产品批次随机抽样的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食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对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18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抽验了166批明胶,检出1批产品铬超标;对117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抽验了941批药用胶囊,检出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不合格率为7.9%。

15家企业来自四省份
  国家食药监局27日公布了药用明胶和胶囊抽验铬超标企业名单。15家铬超标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浙江9家、河南2家、四川2家、重庆2家。国家食药监局责成相关省局对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监督企业立即召回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在监控下销毁,坚决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按法定程序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上述企业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国家食药监局负责人强调,对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产品铬超标,坚决吊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的,一经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国家食药监局要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查找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所有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示明胶和胶囊来源。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狠抓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加大药用明胶和胶囊监督检查和样品抽验频次,切实把好关、看住门。同时,对问题产品要抓紧调查流向并依法处置。
◎国家知识产权局
食用明胶专利已经失效
  近日,网上两则关于使用明胶制备工艺的消息引起关注。有网友称,“用皮革废料制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早在1991年就申请了专利,到现在已整整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副部长冯小兵27日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应。
  他称,经核查,引起公众热议的共有两件专利申请,其中一件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91108955.1,为1991年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铬鞣皮废料酶法制备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该申请并未获得专利权。
  另一件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98112702.9,为1998年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一种制备高铬明胶的方法”,该申请于2000年9月13日获得专利权,但该专利权于2004年12月22日中止,为已失效专利。
  同时,我局对涉及利用皮革废料提取食用明胶的相关专利申请进行逐一核查,发现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过10件相关专利申请,其中有2件曾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获得批准(含上述专利申请98112702.9),但均已失效,目前没有处于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
  此外网友质疑,为什么这些发明能被授予专利?冯小兵表示,专利的本质是促进技术创新与技术传播,即使某些有害技术申请并获得了专利,也不会就此摇身一变,衍生出合法产品。专利并不会给有害发明披上合法外衣。因为判断产品有害无害,并不以是否取得专利为依据。
◎相关新闻
  新昌两家胶囊厂复工
  记者27日从新昌县政府获悉,新昌已经有两家胶囊厂复工,其他符合条件的胶囊厂也将陆续复工生产,药监部门已经向复工企业派驻了驻厂监督员,以此保障胶囊生产安全。
  按照“关停一批、倒逼一批、扶持一批”的要求,经过综合评价,第一批复工胶囊厂为浙江宏辉胶丸有限公司和浙江药联胶丸有限公司,24日下午复工生产。这两家胶囊厂均为新昌胶囊厂中的“排头兵”企业。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已立案查处药用胶囊生产企业13家,吊销5家企业生产许可证;查封相关问题企业生产线76条;公安部门立案3起,逮捕9人,刑事拘留25人,取保候审9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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