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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快件先验后签需与商家提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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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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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快件先验后签需与商家提前约定



  据《北京日报》报道 4月27日,国家邮政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对5月1日即将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做出权威解读,澄清普通快件如果外包装完好,依然执行先签收后验货的原则,网购快件是否先验货后签收,快递公司需要与发货的商家提前约定。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曾毅表示,普通快件由于服务双方法律关系清晰,发生的经济纠纷较少,因此实际上是执行“先签后验”。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如果收件人担心发生内件丢失、短少、损毁等问题,可以在签字后和收派员一起对内件进行验收。
  不过,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等其他快件,新国标没有简单地统一规定为“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而是要根据快递服务组织和寄件人(商家)的约定。快递企业应当在收寄快件时,与寄件人(商家)提前约定,投递时到底是“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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