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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20处乡镇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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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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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20处乡镇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



  本报讯 4月30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改进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安丘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20处乡镇中心卫生院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市直综合医院自6月1日起推行。
  据悉,安丘市实施“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的对象共有五类:一是参加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二是参加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三是参加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四是“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五是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符合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医保证(新农合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要按规定缴纳住院押金。
  安丘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能够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就诊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创新医疗收费管理,改革新农合住院支付方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等问题。(记者 曾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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