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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业绩特别突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级的校长任满一个聘期后,可调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科级领导职务。”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通过建立县级教育局长任职资格制度,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化水平。 据悉,我市规定担任市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热爱教育事业,为师范类院校(专业)毕业或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熟悉人才工作政策,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有教育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2/3,并要有担任过校长职务的人员。 同时,实施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学校校长双向交流制度。业绩特别突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级的校长任满一个聘期后,可调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科级领导职务;特别优秀的高级校长和特级校长,可调任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育行政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可进入校长后备人才库,竞聘校长职务。 据了解,我市先后有6名校长调任教育行政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在首次认定高中、中专段校长后备人才过程中,就有4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副职成为高中段校长后备人才。 (记者 张蓓 通讯员 井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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