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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偷加工鸡鸭板油 无证经营被工商查获
2012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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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偷加工鸡鸭板油 无证经营被工商查获



  本报讯 近日,昌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巡查过程中发现,在昌乐县乔官镇田野中的一个院落里,有人私自加工鸡鸭板油。5月15日,记者从昌乐县工商局获悉,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初步调查了解,确定当事人涉嫌无证经营,对发现的4.8吨“问题”鸡鸭板油依法进行了查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5月8日,昌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经过辖区内乔官镇一处田野地时,发现一个占地约一亩左右的院落,里面不断散发出阵阵令人作呕的臭味。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工商执法人员立刻意识到,里面肯定有问题,遂立即停车进入院中进行检查。
  工商执法人员在院内看到,院里设有3口大铁锅,旁边的工人正不断地往底下填煤燃烧加温,锅中有黑色油类物质滚滚沸腾着,发出一股股的恶臭。院内还停有一辆三轮车,车上装有容量约4立方米的铁罐一只,存放有鸡鸭板油3吨,炼好的油泥10桶(360斤/桶)。
  经询问现场的当事人得知,锅内正在熬炼的是鸡鸭板油,出油后再把油从大锅内流到地窖式的油罐里过滤和沉淀,最终制成饲料原料卖给外地的饲料厂。该加工点的老板王先生向工商执法人员出具了一份与饲料厂签订的供货合同,承认没有办理任何许可证件就从事经营。
  “鸡鸭板油和地沟油一样,属于废弃油脂,经过高温加工,含有致癌物质。生产、加工、销售鸡鸭板油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昌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5月15日,记者从昌乐县工商局了解到,工商执法人员经初步调查了解后,确定当事人涉嫌无照经营行为,将现场存放的加工工具,以及4.8吨“问题”鸡鸭板油成品、半成品及原料依法进行了查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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