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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波向记者展示他与发包负责人签订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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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拿工钱走了,王建波应得的两万多元利润没了着落 ◎经相关部门协调,发包负责人答应验收一个月后再结算 江苏连云港人王建波给本报打来电话说,今年3月份,自己在安丘职业学校承包了砌墙体的工程,并垫付了工人的生活费,现在工程干完了,工人拿着工钱走了,自己却被人“架空”,不仅所干工程的劳务费没到手,他垫付的1.5万元生活费也没法收回。5月15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发包负责人朱某表示,他会按合同办事,等到整个工程主体交工一个月之后,与王建波结清劳务费。安丘市建设局清欠办出面协调,鉴于这件事属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建议他走法律程序。
遭遇 垫钱一万五至今收不回 王建波说,自己是江苏连云港人,带着一帮工人常年从事楼房砌体工程。今年2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南通人朱永平,从他手里按每立方米140元的价格承揽了安丘职业学校两座公寓楼的砌体工程,当时双方签了协议,由朱永平先垫付建筑工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记者在王建波出示的这份协议上看到,甲方为发包负责人朱永平,乙方为劳务承包人王建波,上面对工程要求、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双方责任等都规定得十分清楚。 王建波说,3月初,他就按协议找来30多名工人来安丘职业学校开始干活,因自己在寿光还有工程,这边就找了一个叫魏玉庆的同乡负责带班。期间,朱永平并没按协议垫付工人的生活费,王建波就分两次给了魏玉庆1.5万元。他拿出了魏玉庆3月4日给他打的一张10000元的收条,说除此之外还有5000元工人生活费给了魏玉庆,但没打收条。 到了今年4月底,工程干完了,朱永平在没通知他这个分包人的情况下,直接与工人结算并把他们打发走了,导致他垫付的1.5万元生活费没法收回。得知情况后王建波从寿光来安丘找到朱永平,朱永平说是开发商华安建筑公司直接把钱付给了工人,与自己无关。于是王建波就找到华安建筑公司的王总询问,王总说,公司给工人发工资是有劳务公司下属的承包商朱永平和带班工头魏玉庆的亲笔签字的,并出示了当时拍照留的证据。 现状 两万多元利润没人给 眼下,王建波住在安丘城区一家小旅店里,每天20元的住宿费。他对记者说自己又不是大老板,拖家带口地出来挣点钱不容易,就想把钱要回来。 因为自己并没有直接与华安建筑公司签合同,王建波承认公司在这件事情上没有错,错就错在朱永平和魏玉庆将自己“架空”。王建波说,他承包的工程总共是2618立方米,他与朱永平协议上约定的是140元一立方米,而据他了解,华安建筑公司是按130元一立方米支付的工人工资。就算工人回家了他垫付的生活费没法再要回来,但至少每立方米10元的差价即26180元的款项,是他应得的利润。但目前,朱永平和魏玉庆都躲着他,打去电话,对方先是敷衍,后来根本不接了。 发包负责人 验收交工一月后就结算 5月15日上午,在安丘市建设局清欠办的协调下,记者见到了华安建筑公司负责安丘职业学校工地的王总和工地劳务经理顾某。对于王建波与朱永平、魏玉庆之间的纠纷,华安建筑公司的王总表示刚听说,但是不了解内情。公司只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由劳务公司再具体与各班组签合同、打交道。在工地负责劳务的顾经理说自己就是王建波所说的朱永平的那个老乡,但他确实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王建波这个分包人。他只知道朱永平承包下了砌体工程,而魏玉庆是工地上的带班人,并且他亲眼看到朱永平和魏玉庆之间也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 顾经理说,魏玉庆那班人干活太慢,以至于影响了工期,他因此被华安建筑公司罚款4万元,无奈他只得发给他们工钱另换了人,这班人确实干了2618立方米的活。 关于王建波提出的结算工程差价一事,发包负责人朱永平则表示会按合同办事,但要等到工程主体验收交工以后一个月后。记者随后联系事件的另一当事人魏玉庆,结果电话没人接。 安丘市建设局清欠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事并不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是发包负责人和包工头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所以他建议王建波最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记者又咨询了山东明清律师事务所的王怡律师。王律师说,在这件事情中,第一,作为发包人朱永平既然与王建波签了协议,就应该按协议办事,同一个工程如果再与他人另签一份合同的话,新签的合同就是无效的。第二,王建波指定魏玉庆为工地带班人,他们之间应该有约定,如果魏玉庆的行为超出了当初的约定权限并给王建波造成了损失,王建波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文/图 本报记者 王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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