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在云南巧家“5·10”爆炸案中,带入拆迁协议签订现场的背包成了此案最大悬疑。5月19日,记者接触到赵登用的一名工友。据他透露,爆炸发生当日赵登用在县城红卫街灯塔处被一背包男子叫住,该男子雇用赵登用的摩托车将其拉到“花桥”。而这次爆炸发生的地点正是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这名目击者林国财是跟赵登用一起在灯塔处灯火的工友。林国财说,5月10日8时30分左右,一名40多岁、身穿浅黄T恤的男子背着双肩牛仔包从红卫街坡下来到赵登用摩托车前,两人开始谈价。该男子提出支付3元钱,要赵登用骑摩托车送他到“花桥”。两人开始砍价,最终以5元钱成交,整个砍价的过程不到2分钟。随后,赵登用推着摩托并开始启动,两人沿着坡向上走,约20米后,那名背包男子跳上了摩托。 监控录像显示,当日8时59分,赵登用进入监控视野。他背着一个黑色双肩包,在花桥社区居委会大院内徘徊。5分钟后,赵登用的半个身子探入拆迁办的办公室门口,并在一个柱子前有侧身动作,随后,爆炸发生了。 赵登用的家人透露,赵登用没有一个双肩包,他的母亲说,他从小连爆竹都没玩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