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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28日,记者从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获悉,刚刚收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关于2011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情况的通报》显示,21个国家节水型城市中有19个已通过了复查,潍坊榜上有名。 据悉,近20年来,我市市民节水意识不断增强,累计节水3亿多立方米,相当于城市3年多的取水量;万元GDP取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分别下降到17.1立方米和22.01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9和1/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0.79%,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32.68%;创建了36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一批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我市也于2007年被评为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 去年6月16日至17日,由住建部和发改委组成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组,对我市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现场复查。复查组专家表示,我市已建立起了城市节水管理体系,形成了供水、用水、节水、水的循环利用的城市节水有效机制,节水型城市工作基础条件、基础管理、技术考核项目等指标完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标准要求。 我市下步将尽快修订完善《潍坊市城市节水“十二五”规划及再生水利用规划》,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实施居民生活阶梯式水价制度,发挥水价引领节水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非常规水源的利用率,特别是雨水的利用;建立城市节水专项资金;加快对洗车、洗浴等特种用水的整改及管理。 (记者 张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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