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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 5月30日,记者从北京铁路局获悉,此前32种可用于购买实名制火车票的证件中,包括驾照、社保卡等9种证件将无法直接在窗口购票,可持此类证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购票。 据了解,去年12月底,铁路部门曾发文,将窗口实名制购票证件增加9种,范围扩大至32种。近日记者获悉,去年新增的9种证件均将不能在窗口购票。 有关负责人称,后增的几种证件,并未正式列入实名制购票证件范围,实名制购票初期,很多旅客对购票流程不熟,采取“通融”办法是为方便旅客购票。随着实名购票顺利推行,铁路部门重新明确了可以购票的证件种类。如旅客所持证件不在有效证件的范围之列,可持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到车站售票大厅内的公安制证口开具临时身份证明,“迂回”办购票手续。 另外,根据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被列入实名制购票有效身份证件中。 根据规定,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公安部门填发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等24种证件,可作为实名制购票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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