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6日获悉,根据省招考部门公布的《2012年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考生忘带或丢失准考证可凭相貌入场。 如果考生忘带或遗失了准考证,监考员应该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流动监考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该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如果属于丢失,由县市招生办办理补发。 (记者 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