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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建设“文化潍坊”,繁荣文艺创作,引导广大影视爱好者积极创作微电影作品,反映潍坊发展成就,展现潍坊人文风貌,讴歌潍坊时代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潍坊,我爱你”微电影剧本征集大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报业集团、潍坊广播影视集团 承办单位:潍坊市金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活动时间 作品申报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以“潍坊,我爱你”为主题,以潍坊城市文化元素为背景,内容健康,形式新颖,歌颂美德,鞭挞假恶丑,引导大众传递真情,杜绝冷漠,树立良好的文明风貌,展现和谐的社会风尚。 四、参赛要求 面向国内影视爱好者征集,要求如下。 1、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同一作者可提交不同题材的作品。 2、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未曾在任何媒体上公开发表,如有抄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3、提交作品便于广告植入(台词植入、场景植入、情节植入、形象植入等),易于广告招商。 五、参赛方式 将微电影剧本和个人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工作简历、创作成果、联系方式、地址)发至邮箱:jyg_yg@163.com或39062333@qq.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标注“潍坊,我爱你——微电影剧本征集大赛作品”字样。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人气奖 分别于8月7日、9月7日、10月7日在有关网站公布入选作品名单。由广大网友投票选出最具人气奖作品。对人气作品前五名,分别发给奖金1000元。 (二)剧本奖 10月,将组织有关专家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并于11月1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一等奖奖金20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0元,三等奖奖金5000元。 (三)剧本使用 1、获奖作品,将由本次活动组织单位推荐出版和拍摄短片,作品作者将全程参与微电影拍摄。 2、获奖作品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潍坊,我爱你”微电影剧本征集大赛颁奖典礼。 3、获奖作品作者可与金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成为金阳光公司编剧。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广播影视集团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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