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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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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试行阶梯电价或提高第一档电量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新方案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7月1日开始全面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情况看,各地听证会参加人总体是赞成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革。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要考虑季节性因素,或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此外,他们还对电网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遵循的原则是国家统一政策,各地分散决策。对于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又能够操作的合理意见,各地在最终实施方案中,将充分予以吸收。
  据了解,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90%以上。
  对于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妥善处理。
  对于居民家庭用电季节性明显的地区,部分地区采取了分季节制定电量标准的办法;也有一些地区采取以年为周期结算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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