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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遇新欢,冒充单身偷嫁人 |
◎昌乐女子李某与他人举行婚礼一年半后被丈夫发现 ◎她涉嫌重婚罪已被取保候审,“后夫”表示要解除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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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重婚罪的李某在接受民警的审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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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红河镇31岁的已婚妇女李某,在外出打工时结识一男子后,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与该男子举行了婚礼。而后,她对丈夫王某谎称自己在外打工回不了家,与该男子生活在了一起。直到李某再“结婚”一年半后,其丈夫王某才得知此事,王某一气之下来到昌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了案。6月14日,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她如实供述了自己瞒着丈夫与他人结婚的事实。17日,记者从昌乐县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重婚罪,已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举动异常丈夫起疑 昌乐县红河镇的妇女李某今年31岁,2003年11月份,她与邻村的王某恋爱,后来,两人举行了婚礼。结婚后,小两口与王某的父母住在一起,一家人其乐融融。2005年1月17日,李某生下一个男孩,丈夫与公婆更是乐得合不拢嘴。 由于李某和王某都没有固定工作,2009年年初,孩子稍大些后,两人便一起离开红河镇到了昌乐县城打工。自此王某干建筑,李某干劳务,两人白天干活,晚上就住在王某工作的工地上,十分劳累。 就这样,辛辛苦苦地工作了几个月后,一直想找个清闲工作的李某,终于托人找了家塑料厂上班。从那之后,李某晚上便很少到王某的工地住下。李某自称是在厂里宿舍居住,王某也没有多想。 这种日子坚持了两年多后,王某逐渐起了疑心。2009年和2010年过年时,李某都以在工厂值班为由,没有跟王某回老家过年。这还不算,2011年夏季的一天,王某听亲戚说起,有一次李某与这位亲戚一起外出办事时路过昌乐县城南街道某村,竟然到该村的一户人家换了一件衣服才出来。 妻子承认再次结婚 为了探个究竟,几天后,王某只身来到亲戚所说的村里打听情况。虽然没有找到妻子,他却从该村的村支部书记口中得知,自己的妻子早已与该村一名男子黄某再次举行了婚礼,并且妻子已经在黄某家里过了两个春节。听到这些,王某心里气愤不已。 回家后,王某越想越生气,他决心一定要当面堵住李某进行质问。然而时间过去了四五个月,他数次来到城南街道某村,却始终没有找到妻子。给妻子打电话,妻子也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更让王某气愤的是,2011年10月份,妻子向他提出离婚。王某没有同意。直到11月份,王某再次来到该村寻找妻子李某时,恰巧在黄某家门口碰见李某骑电动车出门。但由于电动车速度快,王某没有追上。 或许感觉逃避不是办法,两人打了照面后没过几天,李某便主动回了家,并将此事跟王某摊了牌,承认了自己与黄某举办了婚礼的事实。 望着已经二次“结婚”的妻子,王某强压住怒火。直到2012年6月12日,王某经过认真考虑,来到昌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了案。 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接到报警后,城南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李某进行了传唤。6月14日,到案的李某如实供述了她瞒着丈夫与黄某再次“结婚”的事实。 原来,李某去塑料厂上班后不久,就在一处建筑工地上结识了家住昌乐县城南街道某村的黄某,两人一见如故。为了这段“爱情”,李某隐藏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与黄某谈起了恋爱。 2010年,黄某提出与李某结婚,李某欣然同意。而在两人准备登记时,李某以自己娘家已经没人,户口本也丢失为由搪塞了过去。之后,黄某也没有再提登记。 同年夏天,两人订了亲,10月份,并在黄某所在的村里举行了婚礼。举办婚礼时,黄家大摆筵席,邀请了不少村里的亲朋好友。之后,李某便搬到了黄某家,与他一起生活。后来,打算跟着黄某生活的李某,本想与丈夫王某离婚,可是王某没有同意,离婚不成,李某便决定走一步算一步。 而得知李某已经结婚后,黄某十分后悔。他向民警表示,自己与李某举办婚礼时,宴请了村里众多亲朋好友,大家都知道他们是夫妻。尽管这样,他现在依然想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 据办案民警介绍,一夫一妻制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李某的重婚行为已经破坏了这种婚姻、家庭制度。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将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月17日,记者从昌乐县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重婚罪,已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文/图 本报记者 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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