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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潍城区为更好地发挥新农合在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将新农合慢性病病种由原来的2种扩大到18种。目前,2012年度第一批慢性病鉴定工作基本结束,全区共有890人通过鉴定。6月中下旬,这批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将享受到门诊慢性病报销的优惠政策。 据该地新农合办负责人介绍,为保证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潍城区卫生局成立了由15名专业人员组成的鉴定专家组,对慢性病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鉴定。包括潍坊市市立医院在内的8家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区慢性病患者的诊疗与补偿工作,对门诊慢性病患者实行档案管理、及早干预、合理治疗、及时规范报销。目前的慢性病范围在原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基础上新增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脑血管病恢复期(如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心血管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肝硬化,慢性肾炎,癫痫。 每年的慢性病鉴定工作分别于4月份、10月份分2次集中进行,参合农民可携带新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慢性病鉴定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及有关医学证明资料到所辖镇级定点医院汇总初审,初审合格的上报区新农合办统一组织进行鉴定。患有慢病的参合农民可选择1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的报销比例为80%,其余16种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为70%,每年单病种补偿封顶线为4000元,患多种疾病的累计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00元。 (记者 曾庆建 通讯员 张百峰 吴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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