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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房产,四个月来未付钱
“北宫东街”路牌放在白浪河西
交房后挂燃气表 原是便民新举措
2012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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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房产,四个月来未付钱
◎五十多名业主将房屋租给日鑫酒店,投资回报却受拖欠 ◎酒店方表示经营困难,将尽快把应付房租分批全部付清
  日鑫酒店发给业主的手机短信。



  6月24日上午,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和多名市民将购买的房子托管给潍坊日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合同,日鑫酒店现在应该付给他们4个月的投资回报,但现在他们一分钱的投资回报也没有拿到。酒店负责人手机一直处于不接或关机状态。当天王女士等58名市民到日鑫酒店进行理论,酒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7月30日前将欠业主的投资回报全部付清。

事件缘起
房屋集体租给酒店

  24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潍城区和平路与茶都大街交叉路口东南角的日鑫酒店大厅,很多市民在填写“日鑫业主登记表”。他们均表示日鑫酒店欠他们的房租。  业主之一王女士说,2011年她作为甲方,与乙方潍坊日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共47.92平方米,房屋的托管期共72个月,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1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该房屋仅作为租赁使用,甲方需要一次性支付乙方装修配套费16772元。
  合同中还明确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乙方每年按照房屋购房价款的9%向甲方支付房屋投资回报,每月1247元。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每年按照房屋购房价款的10%支付,每月1385元。签订合同时乙方预付甲方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2月28日止的投资回报,自2012年3月1日起,每月的1日(遇节假日顺延)乙方预付甲方当月的投资回报。
业主投诉
未收到钱酒店要转租

  王女士说:“去年9月30日,我与酒店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并且根据合同的规定,把相关费用结算清楚了。本以为从今年3月1日开始就有投资回报了,不料到现在四个月的投资回报一分钱也没拿到。”从3月1日开始,王女士和很多业主不断向日鑫酒店索要投资回报。5月份,王女士等业主收到日鑫酒店的手机短信,日鑫酒店表示由于近期资金困难,所以拖欠业主的房租,酒店将分期支付拖欠费用,恳望业主理解,最终不拖欠业主一分钱。
  业主李女士说:“这个月日鑫酒店在一家广告媒体上刊登了酒店转租的广告。当时我感到不可思议,我们作为房东却没收到房租,而且酒店要是转租的话,也得经过我们同意啊。”
  很多业主表示,他们无法联系到酒店负责人,其手机一直处于不接或关机状态。业主们只好到酒店找负责人问个明白。酒店一位高姓副经理接待他们,但该副经理也没能就此问题做出合理答复。
酒店回应
下月底前付清所有房租

  记者与王女士等业主来到日鑫酒店的13楼,一位高姓负责人承认拖欠房租一事。他表示已经把事情反映给了酒店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称在6月30日前将付清业主6月份的房租,7月30日前将付清所有业主的房租。高姓负责人说,酒店的生意不好,他们打过酒店转租的广告,想转让后有了转让费就可以付清业主的房租了。
  王女士质问高姓负责人,按照合同规定不支付房租超过60日,酒店应该付给她8000多元的违约金。高姓负责人表示,违约金这件事他不能做出任何答复,需要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说法
酒店应付租金和违约金

  记者对此咨询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宫惠玲律师。宫律师表示,酒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投资回报,或者是房屋租金。如没有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酒店方除了应支付相应租金外,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宫惠玲律师还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增加或降低违约金,增加或降低的具体数额需要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文/图 本报记者 王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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