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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27日,记者从潍坊市国税局了解到,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告)。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将使我市3878户出口退税企业受益,293户企业可直接享受退税4107万元。 该政策调整之后将对我市出口企业产生哪些影响?潍坊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人李菁表示,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实施后,将使我市3878户出口退税企业直接受益。此次政策调整范围较大,其中公告中对申报期的调整和对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政策的调整这两项政策对企业受益最大。此次补充修改的出口退税新规,最大看点在于扩大了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 李菁告诉记者,本次调整放宽了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退(免)税申报期限由90天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 同时,从7月1日起,取消了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的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截至目前,潍坊共有新办企业236户,产生退税额4013万元,小型企业共有57户,产生退税额94万元,此项新政策出台后,这293户企业可直接享受退税410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李菁说。 潍坊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工作人员崔振国表示,公告规定了对免税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可以放弃免税、实行征税的规定;但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2011年潍坊涉及有免税出口业务的企业1703户,随着2012年出口蔬菜免税政策实施后,涉及有免税出口业务的企业将不增加,这些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出口的免税产品是否免税或征税的规定。 2011年潍坊涉及外贸企业作价加工业务的企业11户,金额15142万元,税额2541万元。从7月1日起,外贸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按内销征税,出口按一般贸易退税。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工费应包含原材料金额,统一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退税。针对以出口银触点开关、黄金耳机等骗税严重的情况,出口货物,如果材料成本80%以上为黄金、铂金、银、钻石、宝石、翡翠和珍珠等高价值原料的,执行原料的出口税收政策,即免税,或征税,或按低退税率(5%)退税。该政策实施后,我市涉及外贸企业作价加工业务的企业将受益。 (记者 王叶妮 通讯员 曹君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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