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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院终审医改案,震动大选 |
若判医改法案违宪,奥巴马将遭遇“标志性”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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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6月28日,一场影响全美国的官司在美国最高法院终审。案件涉及的是一项看起来为美国人带来保障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原告是美国26个州,被告则是奥巴马政府。原告指控称,奥巴马极力推动医改法案包含“强制医保”的条款,违背了美国借以立国的自由原则,因此以违宪为名,将联邦政府告上最高法院。目前,全美国都在等待这一重磅的判决。 背景 拯救“看不起病”的人 当地时间6月2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定于当日就奥巴马政府极力推动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做出裁决——是否违反美国宪法。 奥巴马医改法案全称为“保护病患及可支付的医疗保健法案”,是奥巴马入主白宫后大力推动的一项法案。 数据显示,目前有4700万美国人没有医疗保障,占美国总人口的15%,其中八成为工薪阶层。此外,还有4000万美国人的医疗保障不全。合计约占美国人口总数的1/3。有分析称,这些无医保或医保不足的美国人根本没有足够财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美国半数的个人破产案件或多或少都与“看病看破产”有关。 在奥巴马的推动下,医改法案最终于2010年3月22日通过,奥巴马签署了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医保法案,使之正式成为法律。 境遇 “惠民政策”遭官司潮 新的医改法使得95%的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障,几乎实现了全民医保。但是,这一看似“造福于民”的举措,却偏偏有很多人“不领情”。 2009年12月,在医改法案还未正式生效前,新泽西州的一位心脏病专家和一个医患组织就在该州地方法院对医改法案提起诉讼。此后,美国州政府纷纷仿效,全美有26个州政府都在地方法院起诉了医改法案。 26个州政府称,联邦政府不能使用“商业条款”来强制个人购买医保。缅因州、蒙大拿州、得克萨斯州等州甚至通过了地方法案,对在本州内强制执行医改法案的机构进行惩罚。 面对如潮的官司,美国司法部代表奥巴马政府进行了上诉,司法部认为,要求个人购买保险并没有违背宪法。医改法案从地方法院、巡回法院最终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庭审 判决结果扑朔迷离 麦克哈维尔是一名护士,支持医改。他说,他看到过很多癌症晚期病人由于无钱治疗最终死亡。但商人克里夫反对医疗改革,他说:“如果我遇到车祸,心脏病发作,那是我自己的事情,跟政府无关。” 奥巴马政府一方的代表是54岁的总检察长维里利。维里利说:“通过医改,数以百万计的美国糖尿病和心脏病患者将从高昂的医疗费用中摆脱出来,得享医疗保险的自由。” “这种自由的观点非常可笑,”上诉方代表克莱门特说,“法案强迫民众购买医保,而不管他们是否需要。这本身就限制了民众的自由。”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9位大法官,5名为保守派,4名为自由派,两派对医改的态度大相径庭。但有的大法官也可能会改变立场。因此,28日的判决结果目前依然扑朔迷离。 影响 判决结果“左右”大选 就眼前来看,最为着急的是奥巴马。 美国媒体认为,如果医疗改革被判为违宪,那么奥巴马2008年对选民的承诺就将成为空谈,将对奥巴马今年寻求连任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奥巴马的竞争对手——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称,最高法院宣判医疗改革法案本身,就证明了奥巴马是“不被大众欢迎”。前总统候选人霍华德·迪恩则认为,一旦医改案被判死刑,奥巴马将遭遇“标志性”的失败。 “如果最高法院判决医疗改革违反宪法,将对奥巴马的连任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医疗保险改革可谓奥巴马重要的个人标志,他的竞选连任活动在很多方面都和医改联系在一起。”迪恩说。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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