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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2日,记者从市社会救助管理站获悉,我市目前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目前共有21家单位成为该联系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记者从潍坊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之所以确立该制度,主要是为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和改进救助保护工作,提升救助管理水平。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后,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据了解,本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置在市民政局,对职责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是定期通报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交流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制定和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措施,指导和督促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衔接,建立挂牌督办和警示制度,向市政府提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定情况。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编办、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残联、团市委、市妇联、市人大内司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青岛西车务段潍坊站等21家单位组成。 此外,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还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必要时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协调解决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联席会议不刻制公章,不正式对外行文。 (记者 臧岳 通讯员 樊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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