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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河报》报道 近日,河南省舞钢市一男子张向兵反映,他被无辜关押了7个多月后,向舞钢市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但未获批准,而想起诉公安局,法院也不立案。 6月21日,张向兵说,2008年,有一条高压线要从他所在的村民组通过,受施工方一家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的委托,他负责协调对村民的赔偿事宜。为此,该电力安装公司给他支付了1.2万元酬劳,并写有证明。然而,2009年8月23日,舞钢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名义把他刑事拘留。2010年4月16日,他被取保候审,2011年4月16日因“取保期间未获取新的犯罪证据达不到起诉要求”,被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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